(八打灵再也30日讯)人权分子呼吁内政部,在提呈国内无国籍孩子的相关宪法修正案时,应该与民权组织举行更多会议。
尽管他们称赞政府在处理大马籍母亲海外产子使得孩子无国籍问题上做出的努力,但也需考虑国内其他无国籍孩子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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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认为,相关修宪案可能会在今年提呈国会下议院,这将使得人们对被遗弃、非婚生或被收养的无国籍孩子的情况产生疑问,因他们需要在申请公民权的时候证明自己是大马人的孩子。
更多无国籍孩子或排除在外
英文《星报》报道,人权委员会(Suhakam)儿童最高专员法拉妮妮认为,在草拟的修正案是“任意地危险”,因这导致更多无国籍孩子被排除在外。
“应该与所有利益相关者进行更多咨询,确保法律和宪法中的缺点得到明确解决。”
她说,正在草拟的修正案应该是要减少国内无国籍孩子的数量。
儿童运动分子拿督哈蒂妮表示,海外产自案中的无国籍孩子,只是国内无国籍孩子的其中一类,而修宪案也应该一并解决其他无国籍孩子的问题。
“那些非婚生子女、因为青少年怀孕而弃养,以及生活在秋杰、巴生和沙巴几代人的无国籍人士要怎么办?”
促更新过时收养法
她说,在提呈修宪案前,应该采取更全面的方式,包括更新已过时的收养法。
根据国民登记局的数据显示,在2000至2015年间,全国共有超过50万名的非婚生子女。
哈蒂妮指出,无国籍孩子问题不仅应该由内政部处理,还必须由卫生部和教育部等部门来处理。
乡区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组织董事玛阿利妮也认同需要举行更多的会议,只有6月24日与民间组织一次接触是不够的。
内政部正在草拟的修宪案,将修正第14(1)(b)条文,将把原先“父亲”一词替换成“父母”。其他拟定修正的包括,将联邦宪法第14(a)条文中“永久居民”一词删除。目前,只有大马籍父亲与永久居民的母亲所生下的孩子可以申请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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