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华社闻人杨贵盛于去年被控发送色情视频性骚扰女律师黄贝环一案,他在上周改口认罪,被法庭宣判罚款6000令吉。
杨贵盛于去年5月31日在侮辱他人贞洁的罪名下被控上庭时,他否认有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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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随后进行了数次案件管理,并原定于今日开审,惟黄贝环今早在代表律师吴汉坤的陪同下抵达吉隆坡第4刑事推事庭,准备为此案出庭供证时被告知,杨贵盛已在6月28日认罪,并已缴付6000令吉的罚款。
吴汉坤今日在庭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之前的案件管理,已经说好了案件在7月3和4日进行审讯,黄贝环收到的出庭通知书(证人传召令)也是显示案件在7月3日,早上10时30分开审。
“不过,在我们(今早)跟法庭了解以及在法庭系统查证后,发现被告已经提前认罪。”
要求提前审案
他说,据了解,被告杨贵盛的律师向法庭要求将案件的日期提前,以便让被告认罪。
“所以被告已经在6月28日认罪,据了解是被罚款6000令吉,若没有缴付罚款,则需坐牢6个月。”
他说,但被告已经缴付罚款,因此没坐牢,而案件也到此结束。
双方可在14天内提上诉
无论如何,吴汉坤表示,从6月28日计算起的14天内,总检察署还是有权决定是否要针对罚款额提出上诉,加重刑罚。
他进一步说,这是因为根据被告在此案面对的刑事法典第509条文,是可被判处坐牢,但相信可能是被告年纪大了,因此推事没判处被告坐牢。
他表示,当然,总检察署最终是否有提出上诉,则要看这14天的结果,或被告本身是否会提出上诉,要求减轻罚款。
“因为罚款额超过2000令吉,很可能不能在社团中担任任何职务。”
杨贵盛曾是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隆雪华堂)的董事。根据控状,68岁的杨贵盛被指于2021年5月23日至6月16日期间,在吉隆坡金马县一个套房单位,通过WhatsApp手机应用程式发送色情视频,侮辱黄贝环(52岁)的贞洁,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报道,杨贵盛本人曾于2021年6月17日向隆雪华堂交代此事,告知已委托律师处理黄贝环所作出的指控,并辞去隆雪华堂的董事职务。
黄贝环:不担心因诽谤被起诉
另一方面,黄贝环今日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反性骚扰法于2022年7月在国会通过,马来西亚政府应尽快敲定性骚扰法庭。
她说,这是提高马来西亚妇女地位,改善妇女福祉的重要进程。
她表示,她是受到全球#MeTooMovement运动的思维,在社交媒体上点名羞辱骚扰者的受害者之一。
她说,她不担心因诽谤而被起诉,但许多受害者没有这样做,因为担心说出真相的后果。
此外,黄贝环在文告中强调,马来西亚现有打击性骚扰立法的不足,现行立法未能保护性骚扰的受害者,未能惩罚肇事者,也未能为受害者提供补救。
“刑事法典第509条文和第354条文对性骚扰没有具体定义。刑事法典没有专门保护性骚扰的受害者。
“这就是迫切需要制定全面的性骚扰法的原因。”
她表示,性骚扰的受害者,无论背景或社会地位如何,都应有机会诉诸司法系统,让他们看到针对他们的补救措施或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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