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訊)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已針對上訴庭駁回她挑戰已故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受委為12億5000萬令吉太陽能供電弊案首席主控官資格的司法審核申請,向聯邦法院入稟上訴。
她今日通過Akberdin & Co律師樓入稟上訴,並提出數個法律問題供法庭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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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問題包括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哈倫是否有權根據法律追溯簽發志期2021年5月21日的委任信,以委任哥巴斯里南自2018年11月15日起出任高級副檢察司,事實上和在法律上,依德魯斯哈倫是在2021年才受委總檢察長。
要求取消斯里南主控官資格
上訴庭在今年6月22日駁回羅斯瑪挑戰哥巴斯里南在太陽能供電案件中出任首席主控官資格的司法審核上訴申請。
高庭是於2022年8月30日駁回羅斯瑪要求取消哥巴斯里南作為其案件首席主控官申請。
71歲羅斯瑪是於2022年6月24日向高庭入稟司法複核申請,並將總檢察長或檢察官、大馬政府和哥巴斯里南列為答辯人。
她要求法庭宣判自2018年11月15日起至辯方結案的太陽能項目整個起訴程序及審訊是無效,並判她所有指控無罪。
吉隆坡高庭於去年9月1日裁決,羅斯瑪在太陽能弊案的3項貪汙控狀罪成,並判監禁10年及罰款9億7000萬令吉。上訴庭擇定7月11至14日,一連4天審理這項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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