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法律專家認為,前首相敦馬哈迪聲稱推崇我國是多元種族是違反憲法的言論是有誤的。
律師公會前主席梁肇富向《馬新社》說,《聯邦憲法》中有條款保護並促進其他宗教、種族和文化,如第3(1)條文規定其他宗教信仰自由,第8條文規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權得到平等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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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進福:憲法倡多種族主義
律師公會憲法委員會聯合主席邱進福解釋,除了聯邦憲法第3、5、8和11條文,第153條文還將西馬馬來人、沙巴和砂拉越的土著置於相對於其他種族的特殊地位,以便在教育、就業和企業方面實現公正和公平。
“如果我們看一下聯邦憲法中對沙巴和砂拉越土著的定義,很清楚顯示他們包含了許多不同的種族。當我看到馬哈迪的有關媒體報道,我感到很難過,如果這些報道準確,那他就是自相矛盾。”
敦馬曾稱為國家多元自豪
他指出,馬哈迪曾於1996年8月,在浮羅交怡舉行的第二屆世界福建大會暨馬來西亞福建投資貿易展覽會開幕式上說,馬來西亞人有理由為他們的國家是一個真正的多元種族國家而感到自豪。
“馬哈迪於2019年2月在首相辦公室發佈的農曆新年視頻,提醒國人不要輕視多元種族、多元宗教和多元文化社區關係的培育,並指這是不容易維護的事情。”
邱進福說,馬哈迪的帖文可能會助長我國種族和宗教極端主義和至上主義團體,這將加劇種族不和諧和不團結。
“一個種族不團結的國家,加上嚴重政治化的種族極端主義和至上主義團體,可能會阻礙外來直接投資,導致經濟發展和就業機會的減少,這使我們所有人更貧窮。”
聶阿末卡瑪:各族享平等權利
另一方面,國家教授理事會(MPN)治理、立法和管理組組長聶阿末卡瑪也覺得馬哈迪所言沒有依據,並解釋聯邦憲法第153條文承認馬來人和土著的特殊地位和權利,惟並不否認其他種族的權利,因此我國任何種族都不會受到壓迫。
他說,人們以憲法為基礎生活,所有種族都享有平等權利,但馬來人享有特權。
“我們不認為這個國家是馬來人的國家,這是一個以馬來人為多數的多元種族國家。”
馬來人統治地位不容質疑
聶阿末卡瑪也否認馬哈迪有關馬來人因分裂而失去政治權力,直至馬來人失去對國家的控制權的說法,並認為這種情況很難發生,因為每個執政政府都有責任且受制於聯邦憲法。
“馬來人在我國的統治地位或權力不容質疑,因為大多數部長和首相仍然是馬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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