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圈讀者也許覺得“梅志民”這個名字很陌生,但是在本地英文讀者圈,梅志民“CheeMing Boey”這個名字經常出現在暢銷書排行榜,他創作的一系列《When I was a Kid》(我小的時候)有著風格一致的封面,很難不讓人留下深刻印象。
顧名思義,《When I was a Kid》主要內容都是他的童年往事,比如他在學校拉肚子、暗戀一起搭校巴的女生,及家裡發生的各種趣事和糗事。他的書很受歡迎,也許不只因為他的敘事手法很有趣,更因為他道出許多人的共同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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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梅志民的訪問約在他公寓樓下的健身房。這個地點由他建議,因為他很常在健身房寫作。如果想了解他平時的寫作狀態,這裡就是最適合的地點了。
除了健身房,他以前在美國的時候,還很喜歡到法庭寫作,只因為他喜歡那裡夠安靜。他說:“我知道坐在那裡一邊看別人受審,一邊寫自己的故事很奇怪,可是如果我去咖啡館寫作就必須消費,而且咖啡館人來人往很乾擾,所以為了不被打擾,我喜歡在法庭寫作,或者趁沒人祈禱的時候去教堂創作。”
在柔佛新山長大的他,至2022年為止已經出版了6本關於童年往事的書。他似乎不擔心會有題材枯竭的一天。他笑著指出他的童年有太多“噩夢”,而因為是“噩夢”所以記憶特別深刻,至今很多細節仍記得一清二楚。
從小老是覺得自己笨
他的童年不算典型的馬來西亞人的童年,因為從小學第一天開始,他就幾乎每天都經歷往返新山和新加坡的求學日子。
他上小學是1985年,每天清晨4點半就要起床,然後坐巴士經過新山和新加坡兩道關卡,趕在早上7點前抵達學校。放學後,他必須再經歷一次長途跋涉才能回家,如果不幸遇到下班堵車時段就更糟糕,更別說放學後可能還要補習。
但這些舟車勞頓的疲累也許還不是最辛苦的,更辛苦的是學業上的壓力,主要因為他從小學到中學都就讀名列前茅的學校,即使他的成績以普遍標準來說已經很優秀,可是在名校那種學霸環境下還是略顯黯淡,導致他從小學到中學都覺得自己笨。
他兒時的志願是當醫生,但因為他不是理科生,所以他很早就知道這個夢想無法實現。中學畢業後,他一度想要成為驗光師,只因他看見宣傳單上的驗光師身穿白大褂,心想這跟醫生的形象很接近。
“可是就在開學前的10天左右,媽媽和我經過新山一座大廈,那一區有很多眼鏡店,我剛好瞥見有個驗光師坐在店裡看著倒影發呆,我驚覺我不想像他那樣,所以我決定改唸美術。”
其實,他從小就喜歡畫畫,但因為知道父親不喜歡他畫畫,所以平時只能偷偷地畫。在舅舅建議下,他去了美國念廣告系,那時候他才終於感覺自己不再迷失。
在杯作畫 意外爆紅
然而,他在美國的第一年就很不幸遇上亞洲金融風暴,他向母親承諾如果半年內找不到工作補貼學費的話,他就會放棄美國學業。那時候他自學動畫,才大一就去參加大四生的比賽,結果贏得第二名,併成功在半年內找到工作,而且僱用他的公司還是知名的暴雪動畫,第一年的薪資就高達4萬美元。
他在暴雪工作13年,因為發生一些不愉快的事而被暴雪解僱,如今講起這件事他依然忿忿不平。但當時上天其實為他打開了另一道門——他在離開暴雪前開始在紙杯和保麗龍杯上畫畫,結果有一天就爆紅了。
他記得當時有一天早上醒來,發現自己的電子郵箱突然湧入數百封郵件,才知道他貼在論壇網站的作品遭到瘋傳。至今他仍覺得那是他人生中最瘋狂的時刻,“當時差不多每3秒就收到新郵件,那個畫面如果拍下來的話肯定很激動人心。”
他的畫風非常多元,受日本、美國超級英雄和香港漫畫例如《龍虎門》的影響。有一天,有人問他來自哪裡,他回答馬來西亞,對方續問:“馬來西亞在中國哪邊呢?”
他為此感到沮喪,“因為這樣,我決定寫一本關於馬來西亞的書,但我不想寫馬來西亞哪裡有好吃好玩的東西,我想寫童年往事,告訴讀者在馬來西亞長大是怎麼一回事。”
《When I Was a Kid》的第一本書就這樣誕生了。他坦言,這本書其實是要寫給美國人看,沒料到卻受到馬來西亞讀者歡迎。
想保留書裡的原汁原味
當初他計劃出書時,美國和馬來西亞都沒有出版社願意幫他,他只好靠眾籌自行出版。“當時我的想法是把書印好後,我會回去做動畫。我堅持出書是因為我希望我的書出現在書店的書架上,沒想到平地一聲雷,從此改變了我的人生。”
他不諱言,他起初並沒有設想會有小孩讀他的書,所以他的書偶爾會出現髒話。事實上,他寫書是為了自己,或者說潛意識裡是要向他父親證明他有所作為。“只有在考慮要不要把髒話寫進書裡時,”他說:“我才會想會不會有兒童看我的書。”
他的《When I Was a Kid》系列至今已出版至第七本,但實際上只有6本,因為出版第五本後就直接跳去了第七本,至於原因他說是秘密。
他的書都是英文書,但他其實通曉中文,書裡也常會出現中文字詞。曾有出版社想要把他的著作翻譯成日語、越南語和華語,但他自認是個完美主義者,擔心翻譯後的文本無法精確傳達馬新人原汁原味的用語和語調,所以到現在都沒有計劃要把書翻譯成其他語文。
他很重視“原汁原味”這件事,這體現在他的書都保留了原稿的刪改痕跡,所以讀者看他的書就像看他的草稿一樣。他說他刻意這麼做,因為猜想讀者會有興趣知道他的思考過程,“有點像自己當偵探的那種感覺。”而且如果要他重新畫一次,他說他會有心理障礙,因為在他心裡,初稿永遠就是最好的。
他還在持續書寫他的童年往事,目前看來沒有停筆的跡象,因為他還有很多關於童年和家族的故事可以寫。問他有沒有打算來個《When I Was a Teenager》(我少年的時候)系列,他不假思索回答沒有這個打算,“因為如果長輩要跟你說他想當年的故事,他肯定會說‘我小的時候’怎樣。我讀廣告系出身,我認為這個標題已經很醒目,不應該隨意修改。”
如果你想要開始閱讀他的書,他會建議你從第五本開始看,這本書主要寫他的父母還有家族歷史,“它會令你思索你到底從何而來。”
今年他四十多歲,可是他說自己“還是8歲的頭腦”,彷彿從來沒有長大過。目前他雖然沒有小孩,但如果將來有小孩,他希望他小孩長大後如何回憶“我小的時候”?
“如果我有小孩,”他說:“我希望他或她做他們想做的事,而不是別人認為他們應該做的事。但這樣的說法很危險,因為現在年輕世代的眼裡只有自己,你的建議他們未必會聽,所以……呵呵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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