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訊)吉隆坡高庭昨日裁決,政府醫院因醫療疏失導致一名女嬰出世時就終身癱瘓,諭令涉事的政府醫院需賠償女嬰560萬令吉。
3歲女童努阿德娜於2022年5月12日通過剖腹產出世,手術併發症讓她脊椎受傷,導致頸部以下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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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涉事的政府醫院進行內部調查發現,醫院讓沒有手術經驗的值班醫生,在沒有婦產科醫生監督的情況下,自行為產婦進行剖腹產手術。
隨後,女童的父親入稟法庭起訴涉事的政府醫院和醫生,指他們疏忽大意,導致女兒終身癱瘓。
審理此案的法官拿督阿達爾指出,法庭考量了專科醫生的證詞,根據女童的病情,她很可能只能活到23歲,因此女童有權在餘生獲得足夠的賠償。
他說,再多的錢也無法減輕女童的痛苦,惟他表示,法庭必須根據女童受損的程度來定下賠償金額,不能太高,但必須合理。
“法庭也認為,判處的賠償金額必須儘可能補償原告監護人在照顧殘疾女童時,所承擔的費用。”
此外,阿達爾指出,法庭無權定奪最佳治療地點或治療方法,必須由此案的監護人即女童的父母自行決定。
“父母不應該承擔選擇更便宜的治療而不是更好和及時治療的負擔,因此,法庭不能接受被告(政府)關於最佳治療地點是免費或廉價的政府設施的論述。”
“這可能是真的,但法庭認為更重要的因素是決定什麼是最好的治療,最好的可能不是最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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