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高庭今天撤销了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MyCC)对电召车公司Grab及其两家子公司8677万令吉的建议罚款。
根据马新社报道,高庭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允许Grab控股、Grabcar 有限公司及Myteksi有限公司提出司法审查,并命令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向三造支付2万令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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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适当调查程序支持
他说,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的罚款决定背后有程序上的不当之处,竞争监管机构的建议罚款没有适当的调查程序支持。
他指出,虽然建议的罚款是针对一名Grab司机在2019年向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提出该公司涉嫌反竞争行为的投诉,但监管机构却以2018年该公司涉嫌违反2010年竞争法令的投诉为依据。
“我不能接受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的论点,即司法审查可能阻碍监管机构对反竞争行为的调查。
“建议的罚款是一个公共机构的决定,仍可通过司法审查进行法律挑战,然而法庭不允许Grab对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提出赔偿要求,因监管机构的建议罚款决定背后没有恶意因素。”
2019年12月,上述三家公司对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的8677万令吉的罚款提出了法律挑战,然而在2020年2月,吉隆坡高庭认为此举为时过早,拟议的决定还不是最终决定为由驳回这三家公司的申请。
随后,上诉庭于2021年4月19日准许这三家公司开始司法审查,这促使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但联邦法院在2022年驳回这个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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