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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00pm 06/07/2023

新加坡

赡养费

孝道

赡养父母法案

百善以孝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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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父母法案

百善以孝为先

吴晓仁.强制奉养非孝道初心

吴晓仁

这个决定虽不尽完美,但也算是一个折中之道了。法案赋予赡养父母总监处更多权力和灵活性,以确保贫困父母得到子女的基本生活费用,并促使有能力的子女承担起责任。

相对于其他国家的在这方面的处理和考量,无疑是更具备人性化,也是具有更值得其他国家参考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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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通过修正的赡养父母法案,更大方面地强调了赡养法令的人性化特点;该法案赋予赡养父母总监处更大的权力和灵活度,以解决有经济能力的子女不愿意赡养贫困父母的问题。

修正法案强调无论贫困父母是否居住在福利院,他们都可以向赡养父母总监处申请帮助,并强制子女接受调解。修正法案的目标是确保贫困父母得到基本的生活费用,而不是简单地强制执行

这一举措针对的是那些真正需要却被子女忽视的贫困父母,特别是那些已经居住在福利院或正在申请入住的年长贫困者。赡养父母总监处有权利指示子女接受调解,以确保他们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

在新加坡的现行法律下,贫困人士可以选择入住福利院,如果他们无法自理并缺乏家人照顾。然而一些有能力但不愿意赡养父母的子女,却试图将责任转嫁给国家;而修正法案正是要解决这个被认为是不公平的现象。

其中一个较为引起人们关注的是,新加坡政府原本是考虑让赡养父母总监有权力直接向子女索取,但在对公众进行咨询过程中所获得的反馈显示,人们担心这么做可能会弄巧反拙,让贫困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恶化。原因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良好抑或是恶劣,其中都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因素。也是人们常说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同时也有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

孩子不愿奉养父母,从表面上自然是“不孝”的行为。可是孩子之所以会如此断绝养育之恩,弃父母于不顾,也许里头又有着许多不足于为外人所道的原因,还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在经过慎重考虑后,新加坡这项法案最终建议,只要贫困父母没有虐待或遗弃子女的记录,即使父母没有提出申请,总监处仍可联系并强制他们的子女接受调解。但在这之前,总监须先确保父母尽过养育责任,而子女也有能力赡养父母。

这个决定虽不尽完美,但也算是一个折中之道了。法案赋予赡养父母总监处更多权力和灵活性,以确保贫困父母得到子女的基本生活费用,并促使有能力的子女承担起责任。其实我们可以看出,新加坡政府是冀望通过这一法案,得以体现并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就是个人和家庭之间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而通过强调人性化和社会责任,新加坡希望鼓励更多人尽力赡养自己的父母,并为确实需要帮助的贫困父母提供支持。

尽管这项法案强调了新加坡赡养法令的人性化特点,但孝道终究不是能靠法律强制执行的,它必须发自于孩子的内心,而这是需要提高人们对赡养责任的意识和重视程度,也唯有通过个人和社会共同的努力,才能将“”这个中华文化中最美最真的传统,得以不变质的代代传承下去,并构建出一个充满关爱和支持弱势群体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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