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地庭今天判處喜劇俱樂部Crackhouse創辦人裡紮在臉書發佈種族敏感內容罪成,罰款8000令吉。
主控官努魯艾茵通知地庭,總檢察署與6月7日接獲裡扎提呈的第三份陳情書,法官普里西拉因而對40歲的接傳票者(OKS)裡扎作出上述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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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裡扎對第一項控狀改口認罪,法庭諭令他若無能力繳交罰款,則監禁4個月代替,而他已繳付罰款。
努魯艾茵說:“今天過堂旨在就陳情書做決定,控方同意接受接傳票者針對第一項控狀認罪。
“不過,裡扎面對的另2項控狀則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1A條文,以一併考慮(TIC)的方式處理。”
根據第一項控狀,裡扎被控於2022年7月4日使用Rizal van Geyzel臉書賬號發佈惡意傷害別人感受的貼文。
這則含惡意的貼文於2022年7月13日中午1時17分,在KPJ大廈商業罪案調查局網絡與多媒體罪案調查組辦公室閱讀。
他因而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不當使用網絡設施或網絡服務),可在233(3)條文下定罪,最高罰款5萬令吉或監禁一年,或兩者兼施,若再犯,則每日追加罰款1000令吉。
裡扎還面對另2項控狀,即分別於2022年7月5和6日,通過Instagram賬號rizalvangeyzel和抖音賬號rizalvangeyzel發佈有關惡意貼文,在上述同一地點、日期和時間犯下罪行,牴觸條文同上。
較早前,主控官諾哈斯琳達副檢察司說,考慮到接傳票者所犯的罪行嚴重,以致激起社會眾怒,擾亂國家和諧,要求法庭按字面意思施以重罰。
“接傳票者認罪並不意味著他會自動獲得較輕的刑罰,因為法庭的判決除了給接傳票者教訓,也讓廣大公眾引以為鑑,避免重蹈覆轍。”
而裡扎的律師巴拉溫則以其當事人要照顧3名孩子,包括一名殘疾孩子為由要求減刑。
“接傳票者的74歲父親患有慢性心臟疾病,他必須承擔父親的醫藥費,而在此案件發生後,他已失去單口喜劇演員的主要生計,因為許多活動主辦方都取消他的喜劇表演。
“接傳票者已與妻子離婚,要照顧膝下年齡介於3至11歲的3名孩子。他已經對自己所犯的錯誤感到後悔和懺悔,也無意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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