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華文學當自強,“馬華”更應當自強,別再那邊一直怨天和酸人。至於肉骨茶,本來就很自強又爭氣,新加坡的胡椒湯那裡能跟我們的藥材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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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留居臺灣的“馬華”(可能只是大馬中文圈子才一廂情願稱他們為“馬華”作家),不斷操弄那個“離散”,我是有意見的。那些離散的文字雖然很迷人,卻是我最不屑的元素。2023年美國紐曼華語文學獎得主張貴興的得獎感言這麼說:“我20歲離開婆羅洲,今年66歲,生命中超過三分之二是在臺灣渡過。雖然我的小說背景大部份在南洋,但是我今天能夠持續的創作,要感謝臺灣的環境和支撐。我曾經說過,如果我死了,我願意把心留在臺灣,讓濁軀迴歸婆羅洲,就像蕭邦一樣心留祖國。這當然只是一個隱喻。”讀這篇張貴興的得獎感言,同樣是留臺的我頓覺很孤獨,深覺我和這些“留”臺的,還真是像“阿拉斯加海灣”。
那天,談馬華文學,朋友感嘆,今人搞馬華文學的,多隻是搞文本解讀,怎麼不寫出一部具有新視點的馬華文學史來呢?其實不是寫不寫的問題,而是涉及文學讀本選讀(文選閱讀)與“文學史”課本教學孰優孰劣的問題。很明顯,這些年來黃錦樹和莊華興等,他們“典律替換”的努力方向,是通過主編馬華文學的“選篇讀本”來行進的,而不是重寫一部馬華文學史。以致在教講馬華文學史,到目前為止,方修的《馬華文學史》還是最“經典”的,但也在黃錦樹等的“馬華選篇讀本”的不斷挑戰下,方修的馬華文學史思路讓人讀不下去了。馬華文學史任課老師也辛苦,找不到一本適合的“教科書”。但接觸和認識馬華文學,就一定要依賴一本《馬華文學史》嗎?還是直接閱讀/悅讀馬華文學作品,不是更好嗎?這還真是一個需要認真思考的文學教育議題。
另有一種情境,就像楊紫瓊得奧斯卡獎,很多人都說她是“我們”的驕傲,也有人在“酸”講這些話的人和得獎人。這不禁又讓我想起黃錦樹很早期的一篇小說《M的失蹤》。裡面的場景就跟現在很像。建議各位不妨找來一讀再讀。馬華文學是馬來西亞華文文學,還是華人文學?華人用英文或馬來文創作,算不算馬華文學?馬來人用流暢的中文書寫,是不是馬華文學?而馬來歌手菲道爾〈阿拉斯加海灣〉等的中文音樂創作,不就很精彩嗎?是不是“我們”的驕傲?
但話說回來,你中文寫作再好,得獎再多獎再大,當今大馬“官方主流”對“國家文學”的定義,馬華文學如果是用中文寫的,就不是國家文學。就算你拿諾貝爾文學獎也不能算是馬來西亞的國家文學。除非,你用馬來文寫啦!
不過,就有在馬來西亞的華人還真用馬來文來創作拿到了東南亞文學大獎。很是厲害。我講的是吉蘭丹“那隻白鳥/自由翱翔/她底下是碧海翻波/當掠空而過/而身後有烏黑的穹宇/她/更見雪白”的林天英。他的詩都是用馬來文書寫的。早在二十多年前(2000年)就獲得了第廿二屆東南亞區域最高榮譽寫作獎──東南亞寫作獎。連馬來人文壇都議論紛紛,私底下嘀嘀咕咕。
馬華還要燒芭嗎?燒芭不環保。馬華文學有其自在也有其格局,就像你愛吃肉骨茶那樣,豬肉越賣越貴,也得不到政府正視,只好靜靜吃。肉骨茶走向國際,再怎麼受到讚許也得不到政府支持,無可奈何看著新加坡品牌比你打得響亮。就“馬國”政府而言,用豬肉煮的肉骨茶,不能算是政府可以贊助的“大馬傳統美食”,就算你如何名揚四海都沒有用。你改成雞骨茶啦!或許有可能獲得政府支助,發榜、力挺成為“全民美食”。
這都是同個邏輯。不管換誰做政府,都一樣。大馬的政黨輪替和變天換政府,除了很明顯馬華公會已被行動黨幾乎完全取代之外,大馬政治的主流論述和主體架構從509以來,在政治結構和政治思維上沒有什麼實質的大改變。這政治的遊戲和“大話”,你還看不懂嗎?
馬華文學當自強,“馬華”更應當自強,別再那邊一直怨天和酸人。至於肉骨茶,本來就很自強又爭氣,新加坡的胡椒湯那裡能跟我們的藥材湯比?都不懂那個公正黨華裔議員做麼好學不學,竟去學“沒事可做就找事來做”,在國會發言,莫名其妙深感憤怒要為“大馬”肉骨茶打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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