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還一直沉溺在浮躁膚淺、殺氣騰騰、蠻不講理、過度簡化、動不動套政敵“漢奸”帽子,在這種劣質政治文化裡不斷惡鬥輪迴,對於打造一個具有理性思辨的公民素養的公共空間,根本沒有幫助。
最近林冠英指“支持綠潮如同漢奸”,並呼籲檳城人別做“吳三桂”引“青兵”入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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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吳三桂”和“漢奸”等標籤,常出現在華人政治裡頭,不熟悉這套文化脈絡的“非我族類”,是很難理解這些概念的。
“漢奸”是怎樣煉成的?根據學者研究,“漢奸”概念的出現,其實只是距離現在不過百多年的清末,而且是狹隘的民族主義,結合了華夷之辯的混合產物。
對比之下,西方根本沒有所謂的“漢奸”概念,很難找到一個翻譯較準的西方詞彙。西方世界頂多有“叛徒”、“奸細”等的概念,如traitor、 betrayer等。
英國人沒有“英奸”,法國人沒有“法奸”,德國人沒有“德奸”,甚至是東方的日本人,也沒有“日奸”的概念。像“漢奸”這種有濃濃種族主義內涵的概念呢,應該是“中華民族”絕無僅有的獨創。
二戰結束後,歐洲各國掀起肅清“通敵者”風潮。那些在德國納粹佔領期間和侵略者合作的人,被稱為“通敵者”(collaborator),這還是很中性的稱呼,沒有殺氣騰騰、欲除之而後快的喊打喊殺語境。
西方人對這些“通敵者”,倒是分得很清楚,他們是否有罪,應該由司法體系說了算,所以他們才有冗長的法律審判程序,要有證據證明才能定罪。這些往事,皆有史可考,西方史學界已經研究得十分透徹,實況錯綜複雜,灰色地帶太多,絕非歷史劇那樣黑白分明,正邪不兩立。
看回我們的歷史教育,尤其是對模糊不清的“漢奸”部分,還不足以達到心平氣和、客觀看待的地步。講到“漢奸”,很多人一定先入為主,參雜了許多個人的主觀情緒和政治態度。
我們固然不能寬容那些真正窮兇惡極的幫兇,但最起碼要做到“歷史地對待歷史”,那就是把一切放回歷史的脈絡和情境之中,看事情的出現,看人的轉變。
一直到今天,我們華人社會,別說超越和擺脫,連理性討論“漢奸”歷史的空間也沒有。在多元種族的社會里,不同種族組成的不同政黨,在捍衛各自族群利益的政治博弈中,很難避免充滿矛盾張力、有退有進、有得有失的談判過程。
失望的是,以華人為主的政黨,往往在華人權益方面,陷入意氣之爭的口水戰,每當種族課題湧現,最常見的情況,就是互相往對方套“漢奸”帽子、互指對方出賣華族權益,逼到大家都沒妥協的迴旋餘地,面子問題弄到大家必須不斷裝強硬,一退讓就被指責軟弱,而且往往吵到最後,問題依然存在,沒有解決,甚至還會嚴重惡化。
反觀經歷過殘酷二戰的西方國家,他們懂得區分政治問題和法律問題,“通敵者”是否有罪,要經過嚴格的司法程序去處理;在歷史教育的層面上,對“通敵者”歷史敘述,也要儘量客觀,不能只傳授一堆抽象的愛國原則,和提供完美的英雄人物典範和反面教材而已,還要給出一些複雜的情境,讓學生思考怎樣在現實的環境下,尤其是在黑白不清、異常艱苦的環境下明智地行動,把道德原則應用在實踐層面。
如果我們還一直沉溺在浮躁膚淺、殺氣騰騰、蠻不講理、過度簡化、動不動套政敵“漢奸”帽子,在這種劣質政治文化裡不斷惡鬥輪迴,對於打造一個具有理性思辨的公民素養的公共空間,根本沒有幫助。
如果我們一直無法超越“漢奸”的迷思,我們永遠就是一個無法成熟的幼稚民族。柏楊說的五千年醬缸文化,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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