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日综合电)人工智能法已列入中国年度的立法工作,英媒周二报道,北京将要求科技公司在对外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AI)服务前,必须先得到监管部门批准。
《金融时报》引述两名消息人士指,中国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计划收紧今年4月份出台的人工智能监管法规草案,要求科技公司在对外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前,必须取得中国监管机构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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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信办今年4月公布的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草案中,要求科技公司在对外发布产品后的10天内向中国政府注册。
消息指,但在最新的改动中,这10天的缓冲期遭到移除。政府收紧上述措施,旨在鼓励国内科技公司在开发AI与控制生成内容审查之间取得平衡。新规最快会在本月内纳入条例草案中。
一些已推出类似平台的科技公司正持续与监管部门联系,以确保其服务不违反规定。
一名熟悉中国网信办的消息人士称,如果中国政府希望对人工智能系统生成的内容有完全的控制权,就将要求所有科技公司在对外发布产品前,先获得中国当局的批准。
但这名消息人士也说,监管措施必须避免扼杀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发展,因此中国政府对此仍“摇摆不定”。
根据中国网信办今年4月公布的条例草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生成内容应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或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极端主义、民族仇恨、可能扰乱经济及社会秩序等内容。
草案也规定企业须确保内容真实准确,采取措施防止生成虚假信息;禁止非法获取、披露、利用个人信息和隐私和商业秘密。用户方则须依法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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