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1日訊)“虐狗致死案”被告石文光(61歲)今日過堂,被告代表律師提出將向總檢察署提呈陳述書,要求重新檢討控狀,案訂8月10日(週四)再過堂。
石文光代表律師納斯文德,今早向法官魯山陸菲表示已經獲得了法庭文件,需要重新檢討相關文件並將向總檢察署提呈陳述書,要求重新檢討控狀,以及申請一個月後再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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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要求獲法官允許,雙方同意擇定在上述日期上庭。
石文光今天在兩名兒子的陪同下進入法庭,其中一人為本地網紅石善文,三人在步入和離開法庭時臉色都相當冷靜自若,也沒有刻意躲閃媒體的鏡頭。惟,三人皆沒有向媒體發言,來去匆匆。
石文光等人在今天早上近10時抵達法庭,大約15分鐘後離開。
鐵鏈栓綁狗頸 駕車拖拉致傷狗
石文光被控於5月27日下午6時45分,在蘆骨斯里巴力村的一個住屋單位前,以鐵鏈栓綁狗頸,甫駕車拖拉嚴重致傷狗只,因而牴觸2015年動物福利法令第29(1)(e)條文,罪成可被判罰款兩萬至10萬令吉,或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
石文光在6月8日在芙蓉地庭面控否認有罪,被允許以1萬5000令吉保釋金及另加一名擔保人擔保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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