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1日讯)“虐狗致死案”被告石文光(61岁)今日过堂,被告代表律师提出将向总检察署提呈陈述书,要求重新检讨控状,案订8月10日(周四)再过堂。
石文光代表律师纳斯文德,今早向法官鲁山陆菲表示已经获得了法庭文件,需要重新检讨相关文件并将向总检察署提呈陈述书,要求重新检讨控状,以及申请一个月后再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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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要求获法官允许,双方同意择定在上述日期上庭。
石文光今天在两名儿子的陪同下进入法庭,其中一人为本地网红石善文,三人在步入和离开法庭时脸色都相当冷静自若,也没有刻意躲闪媒体的镜头。惟,三人皆没有向媒体发言,来去匆匆。
石文光等人在今天早上近10时抵达法庭,大约15分钟后离开。
狗遭铁链绑颈及拖拉
石文光被控于5月27日下午6时45分,在芦骨斯里巴力村的一个住屋单位前,以铁链栓绑狗颈,甫驾车拖拉严重致伤狗只,因而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e)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两万至10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石文光在6月8日在芙蓉地庭面控否认有罪,被允许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及另加一名担保人担保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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