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已經鋪平了道路。與谷歌的鬥爭始於從2020年。澳洲政府聽取了長期困擾著當地媒體公司的心聲後發起了一項立法,迫使科技巨頭為其傳播的新聞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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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格局已經變得更糟,尤其是對報業公司而言。過去十年是充滿挑戰的。媒體公司的收入不斷減少。其中許多公司已經倒閉,其餘公司正在艱難地維持生存。
互聯網改變了我們做生意的方式。對媒體業者和從業員來說,這是一把雙刃劍。它在許多方面使媒體行業受益,但同時也擾亂了重要的收入來源——廣告。
廣告支出流向其他平臺的情況已經無法避免。我們都充分意識到數字雙頭壟斷(duopoly)的崛起正在損害新聞業務。廣告商正在將資金轉移到以臉書(現更名為Meta公司)及谷歌為主的數字平臺。雙頭壟斷現在控制著80%的數字廣告收入。在2020年,Meta公司的收入約達1166億美元(5360億令吉),谷歌的年收入為2798億美元(1兆2000億令吉)。其大部分收入來自其網站和網絡的廣告。
人們只需要訪問這些巨頭的任何一個平臺,你就會意識到他們如何利用每一個可能的可用空間來賺錢。這與傳統媒體機構有何關係?媒體空間的整體理念是共享。他們說,分享就是關心。但在媒體領域,分享並不能讓所有人受益。主要科技公司不會分享其新聞廣告的收入。
結論是,科技巨頭必須為新聞付費。
澳洲已經鋪平了道路。與谷歌的鬥爭始於從2020年。澳洲政府聽取了長期困擾著當地媒體公司的心聲後發起了一項立法,迫使科技巨頭為其傳播的新聞付費。
可以理解,報復是迅速的。谷歌威脅澳洲人,他們將無法使用其整個搜索引擎。想象一下您的智能設備上沒有谷歌!臉書也大力遊說反對這一想法,認為新聞只佔其推送內容的一小部分。
這些科技巨頭一直採取強硬手段。2014年,西班牙與谷歌也遇到了相當多的問題。德國主要新聞公司堅持要求谷歌為其所轉載的內容付費後導致其流量驟降。
澳洲的立場很明確,不會讓步。
對於澳洲來說,《新聞媒體和數字化平臺強制議價準則》對於當地媒體行業的生存至關重要。這更多的是一個關於市場公平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是關於數字平臺和新聞媒體之間分享收入的問題。它應該是對新聞業“幫助”谷歌和臉書吸引眼球的補償。不論稱之為“鏈接稅”或其他什麼。這應該是一個對所有人來說都是雙贏的解決方案。
但這對澳洲來說是一場艱苦的鬥爭。許多澳洲人不太關心當地新聞機構的福祉。他們最想要的是谷歌和臉書。除非你生活在中國,否則你無法想象沒有谷歌。Meta的應用程式已成為現代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這就是政府必須發揮作用的地方。我讚揚澳洲通訊部長保羅弗萊徹對確保正義的堅定不移的追求。
好消息是加拿大也採取了同樣的路線。它已經通過了《在線新聞法》,列出要求Meta和谷歌就商業交易進行談判並向新聞公司支付內容費用的規則。
加拿大通過的法律比澳洲的準則範圍更廣。與往常一樣,媒體科技巨頭的反應是否定的。他們堅稱這是一項“存在根本缺陷的立法”並且“行不通”。
加拿大法律有何規定?首先,靈活的監管框架將“促進數字平臺和新聞公司之間的公平業務關係”。但更重要的是,它是為了確保加拿大新聞生態系統的可持續性。不過,更多細節有待敲定。它將在不到半年時間內生效。
澳洲和加拿大起了重大影響。事實是,為了生存,媒體公司需要有體恤的政府的幫助。
如果政府不能挺身而出對抗科技巨頭,誰能呢?
考慮到我們的新聞機構正承受著巨大的壓力,我們需要這樣一項法令。過去十年,媒體相關機構至少有1萬人失去工作。未來一片暗淡。新聞製作成本不斷攀升。然而收入卻在減少。真正的新聞業需要花錢。很多錢。
政府需要儘快進行干預。為了確保民主的正常運走,我們需要一個充滿活力的自由媒體。只有正確的生態系統才能實現這一點。媒體的可持續性與維護民主本身同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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