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大馬競爭委員會(MyCC)認為,律師樓調漲產權轉讓收費的做法違反競爭原則,更不適宜在人民備受生活成本增加熬熬的情況下實施。
MyCC發文告說,律師費的增加已不是頭一遭,律師公會此前曾通過2017年律師報酬(修訂)令來提高產權轉讓的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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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CC對律師費用委員會(SCC)根據《2023年律師報酬(修訂)令》,導致律師費的調漲一事表示擔憂。
MyCC認可2010年競爭法第13條豁免了修訂後的指令受該法令的限制。
文告稱,自2013年以來,MyCC就主動採取了系列積極行動來處理專業機構涉及固定比例收費的問題。
通過2013年根據《2010年競爭法》第11條進行的專業機構定價/固定收費的市場研究,MyCC已成功指示或影響超過5個專業機構在發現他們在現有法律沒有固定專業費用權時,取消其固定專業費用。
同時,市場研究也認同,有些專業機構可以根據其法定權力設定按比例收費。
此外,自2015年至今,MyCC一直都與專業機構有接觸會議,並著重與律師公會的會商,因為只要律師公會同意廢除律師費的設定,可為其他專業機構所效仿。
MyCC採取的做法與英國、新加坡和澳洲等發達國家的做法一致,這些國家的專業機構,包括律師公會,不再實行固定收費的做法。
MyCC的觀點也得到了利商特工隊(PEMUDAH)的支持,特工隊此前曾在多次會議中討論過設定律師費的問題。
“固定律師費被認為是不一致的,特別是考慮到大馬的訴訟費用沒有固定費率。
MyCC也認為律師公會的行動違背了政府幫助人民擁有自己房屋的努力。
政府通過轉讓協議(MOT)和印花稅減免或折扣、產業盈利稅(RPGT)和房屋信貸擔保計劃(SJKP)減免等舉措,除了促進房地產業外,還旨在減低生活水平的提高對目標群體的影響。
MyCC計劃創建一個符合國際最佳範例的更靈活的收費結構,並相信當行業政策的變化有考量到競爭原則時,消費者將得到更好的保護。
籲重考慮或推遲執行指令
MyCC坦承之前說服律師公會的努力沒有成功,但呼籲律師公會重新考慮或推遲執行新指令,並恢復談商。
無可否認,律師公會有潛力為促進市場競爭提供正面示範。
MyCC主席拿督斯里希山姆丁說,有多個專業機構和貿易商協會尋求MyCC的支持,為產品和服務設定固定收費或價格,但這種做法不符合MyCC的願景。
“這些機構應致力在推動市場效率方面更具創意和創新性,而不是依賴固定比例的收費。如果我們想成為一個經濟強勁的發展中國家,這不是一個理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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