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律政司拿督阿末特里鲁丁指出,法庭无权审理挑战内阁部长撤销隆新高铁计划(HSR)决定的诉讼,因为这属于内阁的公共政策决定。
他通过支持宣誓书(afidavit sokongan),力挺政府和4名从政者申请撤销莫哈末哈达入禀诉讼申请,挑战取消隆新高铁计划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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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特里鲁丁通过于4月7日入禀高庭的支持宣誓书指出,上述问题不恰当(不在法庭权限范围),因为内阁的决定是基于与新加坡的谈判,以及对我国经济利益和成本的研究。
现年47岁的莫哈末哈达于去年12月30日兴讼,将2名前首相即敦马哈迪和丹斯里慕尤丁、时任首相署(经济事务)部长拿督斯里慕斯达法、交通部前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和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五答辩人。
阿末特里鲁丁声称5名答辩人在内阁最初推迟然后又取消高铁计划的决定,是适当地行使权力。
“我坚信并强调起诉人的诉讼显然站不住脚,因为起诉人没有资格提起诉讼,而答辩人的决定是一项公共政策决定,不能由任何法庭审理。
“因此,我真诚地相信并声明,这一举动侮辱、琐碎、为难且滥用法庭程序。
“此外,起诉人在此事中也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他也不具合法权利代表所有其他马来西亚人提出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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