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律政司拿督阿末特里魯丁指出,法庭無權審理挑戰內閣部長撤銷隆新高鐵計劃(HSR)決定的訴訟,因為這屬於內閣的公共政策決定。
他通過支持宣誓書(afidavit sokongan),力挺政府和4名從政者申請撤銷莫哈末哈達入稟訴訟申請,挑戰取消隆新高鐵計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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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特里魯丁通過於4月7日入稟高庭的支持宣誓書指出,上述問題不恰當(不在法庭權限範圍),因為內閣的決定是基於與新加坡的談判,以及對我國經濟利益和成本的研究。
現年47歲的莫哈末哈達於去年12月30日興訟,將2名前首相即敦馬哈迪和丹斯里慕尤丁、時任首相署(經濟事務)部長拿督斯里慕斯達法、交通部前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和大馬政府列為第一至第五答辯人。
阿末特里魯丁聲稱5名答辯人在內閣最初推遲然後又取消高鐵計劃的決定,是適當地行使權力。
“我堅信並強調起訴人的訴訟顯然站不住腳,因為起訴人沒有資格提起訴訟,而答辯人的決定是一項公共政策決定,不能由任何法庭審理。
“因此,我真誠地相信並聲明,這一舉動侮辱、瑣碎、為難且濫用法庭程序。
“此外,起訴人在此事中也沒有直接或間接的利益,他也不具合法權利代表所有其他馬來西亞人提出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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