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政府1987年提出诉讼,希望将前独裁总统马可斯家族和亲信的10亿5232万披索(约8747万令吉)不法资产充公。不过,菲律宾最高法院判定证据不足,维持反贪腐法院原判不予没收。
《菲律宾星报》报道,最高法院在周三公布的25页判决中,以所提供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良善政府总统委员会”(PCGG)对反贪腐法院原判提出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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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人民于1986年2月25日不流血推翻执政20年的马可斯。前总统科拉松上任后于28日颁布第1号行政命令成立PCGG,负责追讨马可斯的“不义之财”。
PCGG于1987年提出民事没收诉讼,向马可斯家族和亲信追讨不法资产,其中包括6亿927万披索股票和4亿4305万披索不动产。
菲律宾最高法院指反贪腐法院于2018年9月25日驳回这项诉讼的判决是正确的。大法官罗萨里奥说,虽然此案经过36年缠讼仍没有结果,“令人失望”,但PCGG并未提供压倒性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指控。
此案共同被告包括已故的菲律宾高端零售商鲁斯坦(Rustan)集团创办人谭多可及儿子,并追讨谭多可之妻等人遗产。他们被指控充当马可斯夫妇的“傀儡”,在纽约收购艺术品、服装、珠宝及房地产。
被告也据称利用观光免税店获得免税和在国际机场经营的特许经营权等,为马可斯夫妇和亲信获取不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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