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吉隆坡地庭今日駁回土團黨前宣傳主任拿督旺賽夫在選擇性招標計劃(Jana Wibawa)案件中,撤銷索賄及收賄近700萬令吉控狀的申請;案件擇定明年3月25日開審。
地庭法官羅茲娜今日就旺賽夫提出撤銷其控狀的申請,做出上述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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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賽夫是在5月29日向地庭入稟申請通知書,要求法庭發出撤銷其控狀的庭令,理由是這些控狀有缺陷。
申請方旺賽夫代表律師阿米爾韓沙說,旺賽夫面對的控狀沒有明確列出具體的犯罪時間和日期,違反了刑事程序法典第153條文。
代表答辯方陳詞的主控官拉絲達副檢察司則強調,此案控狀是合法、有序以及完整,足以讓被告(旺賽夫)瞭解他所面對的指控。
此外,羅茲娜擇定12月1日為案件進行最後一次的案件管理。
她也擇定8天的審訊日,即2024年3月25至27日、4月29至30日以及5月20至22日,屆時控方將傳召27名證人出庭供證。
旺賽夫控索700萬頒2.2億計劃
47歲的旺賽夫被控向廖丹泉(譯音)索賄,以促使他幫助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獲得政府頒佈總值2億3200萬令吉的中樞大道計劃。
旺賽夫也被控收賄696萬2694令吉54仙,這筆款項從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的馬銀行回教銀行的戶頭,匯入其公司WSA顧問集團私人有限公司的聯昌國際銀行戶頭,作為幫助該公司獲得中標通知書的報酬。
他被指於2022年4月在湖濱公園的皇家湖畔俱樂部,以及同年7月8日至9月30日在聯昌國際銀行武吉東姑的分行,犯下上述2項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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