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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发布: 6:19pm 24/07/2023

非身体猥亵

性传播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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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对2男生非身体猥亵 变性企业家否认2罪

(吉隆坡24日讯)本地知名美容品企业家沙菲宜伊利亚斯(Safiey Ilias)面对的4项指控,包括涉嫌通过社交媒体Instagram对2名青少年进行(amang seksual)的案子,辩方今日针对4项性指控中的两项提出初步反对。

沙菲宜伊利亚斯的辩护律师哈吉星告诉法庭,他的当事人面临的两项与两名男性受害者进行的指控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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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2指控没具体解释犯罪行为

“这两项指控没有具体解释针对两名受害者的行为。

“由于缺乏具体细节,辩方很难盘问控方证人并准备辩护,因为指控中的措辞只是一般性的。”

哈吉星对审理案件的法官诺哈扎妮如是指出。

哈吉星表示,检方尚未向辩方移交儿童访谈中心(CIC)从两名受害者身上获取的录音及Instagram上的现场视频对话录音,这些录音构成了对辩方指控的基础。

“我请求辩方和检方给予时间,以提交有关该问题的书面意见。”

副检察官诺法兹表示,控方需要时间来回应这个问题,因为辩方刚刚在今天的审判程序中才提出了这个问题。

诺哈扎妮命令双方在8月7日或之前提交书面意见,8月16日听取初步反对意见,8月24日做出决定。

“原定从今天开始到周四的审讯已被取消,新的审讯日期已定为9月4日、5日、11日和10月2日。”

指用社媒与2少年性交流

沙菲宜伊利亚斯面对的2项控状指她于2021年6月9日上午9时,在其位于万宜新镇的住所内,通过Instagram与2名受害者进行性交流。

她面对的另外2项非身体猥亵控状,指她在同个时间和地点,在受害者面前摇晃她的胸部。

她因此牴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1(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3年监禁,以及牴触同个法令的第15(a)(i)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或2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沙菲宜伊利亚斯的原名为莫哈末沙菲尤丁。她是在2016年决定进行变性手术成为女性。

沙菲宜伊利亚斯涉嫌通过Instagram对两名男青少年进行非身体猥亵的案件,其辩护团队今天针对4项性指控中的两项提出初步反对。 (马新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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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53pm 24/01/2025
视频| 涉持淫秽物及非身体猥亵青少年  兴都廟住持否认有罪获保外
被告S.山姆根(左二)被带离法庭。(刘玉萍摄)

(关丹24日讯)兴都廟住持涉嫌对青少年进行非身体猥亵及持有淫秽物品,遭带上庭面控,惟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为今年42岁的S.山姆根于今日,被带上地庭面控。

根据首控状,被告被控于在去年2月15日至17日期间,约晚上11时30分,在关丹一间兴都廟的住持房间内,对一名16岁的少年进行非身体猥亵,即向受害者展示隐私部位,目的是要受害者看到这一行为。

被告此举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5(a)(i)条文(非肢体上猥亵儿童),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去年2月15日,晚上11时30分,在手机内存有淫秽物品。

被告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拥有猥亵物品),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处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

此案承审法官为阿兹曼,主控官为阿华鲁,被告代表律师为S古马西华。

法庭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为不能骚扰受害者、证人及证物直到案件审讯完毕。

此案展延至2月25日过堂。

(刘玉萍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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