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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發佈: 6:19pm 24/07/2023

非身體猥褻

性傳播犯罪

性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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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對2男生非身體猥褻 變性企業家否認2罪

(吉隆坡24日訊)本地知名美容品企業家沙菲宜伊利亞斯(Safiey Ilias)面對的4項指控,包括涉嫌通過社交媒體Instagram對2名青少年進行非身體猥褻(amang seksual)的案子,辯方今日針對4項性指控中的兩項提出初步反對。

沙菲宜伊利亞斯的辯護律師哈吉星告訴法庭,他的當事人面臨的兩項與兩名男性受害者進行的指控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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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2指控沒具體解釋犯罪行為

“這兩項指控沒有具體解釋針對兩名受害者的性傳播犯罪行為。

“由於缺乏具體細節,辯方很難盤問控方證人並準備辯護,因為指控中的措辭只是一般性的。”

哈吉星對審理案件的法官諾哈扎妮如是指出。

哈吉星表示,檢方尚未向辯方移交兒童訪談中心(CIC)從兩名受害者身上獲取的錄音及Instagram上的現場視頻對話錄音,這些錄音構成了對辯方指控的基礎。

“我請求辯方和檢方給予時間,以提交有關該問題的書面意見。”

副檢察官諾法茲表示,控方需要時間來回應這個問題,因為辯方剛剛在今天的審判程序中才提出了這個問題。

諾哈扎妮命令雙方在8月7日或之前提交書面意見,8月16日聽取初步反對意見,8月24日做出決定。

“原定從今天開始到週四的審訊已被取消,新的審訊日期已定為9月4日、5日、11日和10月2日。”

指用社媒與2少年性交流

沙菲宜伊利亞斯面對的2項控狀指她於2021年6月9日上午9時,在其位於萬宜新鎮的住所內,通過Instagram與2名受害者進行性交流。

她面對的另外2項非身體猥褻控狀,指她在同個時間和地點,在受害者面前搖晃她的胸部。

她因此牴觸2017年兒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1(1)(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3年監禁,以及牴觸同個法令的第15(a)(i)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監禁或2萬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

沙菲宜伊利亞斯的原名為莫哈末沙菲尤丁。她是在2016年決定進行變性手術成為女性。

沙菲宜伊利亞斯涉嫌通過Instagram對兩名男青少年進行非身體猥褻的案件,其辯護團隊今天針對4項性指控中的兩項提出初步反對。 (馬新社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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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53pm 24/01/2025
视频| 涉持淫秽物及非身体猥亵青少年  兴都廟住持否认有罪获保外
被告S.山姆根(左二)被带离法庭。(刘玉萍摄)

(关丹24日讯)兴都廟住持涉嫌对青少年进行非身体猥亵及持有淫秽物品,遭带上庭面控,惟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为今年42岁的S.山姆根于今日,被带上地庭面控。

根据首控状,被告被控于在去年2月15日至17日期间,约晚上11时30分,在关丹一间兴都廟的住持房间内,对一名16岁的少年进行非身体猥亵,即向受害者展示隐私部位,目的是要受害者看到这一行为。

被告此举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5(a)(i)条文(非肢体上猥亵儿童),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去年2月15日,晚上11时30分,在手机内存有淫秽物品。

被告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拥有猥亵物品),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处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

此案承审法官为阿兹曼,主控官为阿华鲁,被告代表律师为S古马西华。

法庭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为不能骚扰受害者、证人及证物直到案件审讯完毕。

此案展延至2月25日过堂。

(刘玉萍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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