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5日訊)上訴庭擇定8月8日,審理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針對高庭駁回他起訴行動黨元老丹斯里林吉祥誹謗訴訟,所提出的上訴申請。
上訴庭副主簿官阿末法魯茲今日進行案件管理,阿班迪的代表律師維斯瓦納丹及林吉祥的代表律師欣蘭吉柯稍後向馬新社證實上述審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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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裁撰文無誹謗意味
吉隆坡高庭在去年5月23日裁定,林吉祥撰文的論述不具誹謗意味,進而駁回阿班迪起訴林吉祥誹謗的訴訟。阿班迪翌日針對高庭的裁決提出上訴。
阿班迪是在2019年7月5日入稟法庭,起訴林吉祥誹謗他涉及一馬公司(1MDB)醜聞,要求索賠1000萬令吉。
根據訴狀,他指林吉祥於2019年5月6日撰寫“以為馬來西亞正在康復的危險謬誤”文章及刊登在當今大馬網站,內容指他同謀和涉及刑事活動特別是一馬公司醜聞,同時指他不誠信及不道德,濫用當時總檢察長職權。
阿班迪向林吉祥索賠1000萬
阿班迪在2015年7月27日至2018年6月4日出任總檢察長,他指出,有關誹謗內容所言非實,且故意破壞其形象及信譽,撈取廉價宣傳,讓他在家庭、朋友及法律界專家前蒙羞。
該文章刊登後,在社交媒體包括Whatsapp手機應用程式、推特、臉書等廣泛流傳。
他在同年6月13日向林吉祥發出律師信,要求撤回所撰寫的文字及道歉,但對方拒絕。
因此,他要求索賠1000萬令吉普通賠償、懲戒性賠償、堂費及法庭認為適當的賠償,同時發出庭令禁止答辯人、員工、代理或任何人重新刊登文章誹謗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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