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6日讯)大牙(周宜霈)上个月指控黑人陈建州性骚扰,遭黑人夫妇提告求偿1000万台币(约150万令吉),他昨日撤回民事诉讼,改告刑事诽谤。律师黄帝颖表示这做法很反常,直言“凌迟性骚被害人天理难容”。另一律师林育杉同样认为黑人这么做有风险。
黑人昨日透过经纪人表示:“本人不占用及利用大众资源,一切听从律师的建议,已提出刑事告诉。”黄帝颖律师分析,民事的“侵害名誉权”和“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不同,黑人这次其实是“舍易求难”的反常举动。黄帝颖律师推测黑人改告刑事的动机有2个可能性,其一是利用检方“侦查不公开”的原则,让媒体无法继续追踪、报道,以此降低关注度。其二则是“折磨大牙”,因为先前的民事告诉程序已经开始,她可能已经委任了律师处理民事桉件,如果这时候又突然撤告,改告刑事,其实就是“程序反复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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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黑人当心火烧自己
另一律师林育杉则认为,“黑人要当心火烧到自己,黑人提告主张大牙指称他企图硬上是诽谤,检察官在调查时,自然要厘清大牙所言是否为真,但不表示只有大牙挨打,黑人虽是原告,仍可能被后座力打成重伤,因为如果大牙在自辩无罪时提出的事证,让代表台湾追诉犯罪的检察官相当程度认定黑人侵害她的性自主权,检方可‘自动检举’黑人犯罪进而侦办。”。他透露,性骚扰追诉期是6个月,已经逾期。若检方认为黑人涉犯强制猥亵、性侵未遂,追诉期都是20年且为“非告诉乃论罪”,就算大牙不提告,检方也可追究黑人的刑责,强制猥亵刑度6月以上5年以下;强制性交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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