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6日訊)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拉沙魯丁指出,警方希望能重新獲得授權,以通過1959年防範罪案法令(POCA)來打擊越來越猖獗的有組織犯罪團伙,如非法賭博集團。
去年4月,聯邦法院在審核一名在柔佛被POCA扣押人士的人身保護令申請時,裁定POCA第4條文違反憲法,因為該條文違憲,並侵犯了權力分立原則,並勒令警方釋放有關被扣押的嫌犯,而在這之後警方也停止援引POCA來對付包括非法賭博活動在內等有組織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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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沙魯丁向國文報《馬來西亞前鋒報》指出,警方自該判決後,只能使用1953年的公開場所賭博法令來打擊賭博活動,但這項法律在打擊非法賭博活動方面,力度不夠大。
“在POCA下,警方可以直接延扣嫌犯長達21天,而這樣的行動可有效阻嚇那些非法賭博中心的經營者或管理人員。”
他進一步分析說,POCA也讓警方能夠對付那些匿藏在幕後的非法賭博集團老闆或非法賭博集團的主要人員。
他補充,警方目前所面對的挑戰除了不能援引POCA外,另一個難以客服的問題就是,這些非法賭博集團的主要人員或老闆往往身處國外。
拉沙魯丁也強調,雖然POCA可協助警方更有效打擊有組織犯罪,但不能使用該法令,警方也依然會通過現有法令,繼續嚴厲取締包括非法賭博活動在內的有組織犯罪活動。
他披露,在今年上半年,警方在全國範圍內展開了1萬1529次取締行動,逮捕了1萬4969人,當中包括非法賭博集團的操盤者、賭客和工作人員。
“在雪蘭莪州逮捕了最多人,達到2649人,其次是吉隆坡(2262人)和柔佛(1629人)。
他補充,與2022年相比,今年警方進行了更多的取締行動,這證明警方即使沒有POCA也沒有放鬆打擊非法賭博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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