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联邦法院择定10月13日聆审雪兰莪州37岁女子就上诉庭恢复她穆斯林身分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
该女子代表律师苏伦德拉向马新社证实,本案于周一(24日)进行案件管理时,法庭择定上述聆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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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亚南高庭在2021年12月21日,以改信伊斯兰的母亲单方面为当时才4岁的女子改教,其穆斯林身分从一开始就无效为由,宣判该女子不是穆斯林。
今年1月13日,上诉庭以2比1多数票裁定,批准雪州伊斯兰理事会(MAIS)和雪州政府的上诉,恢复该女子的穆斯林身分。
该女子随后就上诉庭的判决提出上诉申请,并在5月22日获得上诉准令,可就上诉庭的判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声称从未信奉伊斯兰
根据诉状,该女子是在1986年以兴都教徒的身分出生,其父亲为兴都教徒,母亲是佛教徒;然而,在1991年父母离婚期间,母亲单方面为其改教伊斯兰,改教程序是在雪州MAIS办公室进行的。
其后,母亲在1993年改嫁给一名穆斯林,父亲则在3年后死于一场车祸;尽管已被改教伊斯兰,但母亲和继父允许她继续信奉兴都教,她也声称从未信奉伊斯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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