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訊)聯邦法院擇定10月13日聆審雪蘭莪州37歲女子就上訴庭恢復她穆斯林身分的判決,所提出的上訴。
該女子代表律師蘇倫德拉向馬新社證實,本案於週一(24日)進行案件管理時,法庭擇定上述聆審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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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亞南高庭在2021年12月21日,以改信伊斯蘭的母親單方面為當時才4歲的女子改教,其穆斯林身分從一開始就無效為由,宣判該女子不是穆斯林。
今年1月13日,上訴庭以2比1多數票裁定,批准雪州伊斯蘭理事會(MAIS)和雪州政府的上訴,恢復該女子的穆斯林身分。
該女子隨後就上訴庭的判決提出上訴申請,並在5月22日獲得上訴準令,可就上訴庭的判決,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聲稱從未信奉伊斯蘭
根據訴狀,該女子是在1986年以興都教徒的身分出生,其父親為興都教徒,母親是佛教徒;然而,在1991年父母離婚期間,母親單方面為其改教伊斯蘭,改教程序是在雪州MAIS辦公室進行的。
其後,母親在1993年改嫁給一名穆斯林,父親則在3年後死於一場車禍;儘管已被改教伊斯蘭,但母親和繼父允許她繼續信奉興都教,她也聲稱從未信奉伊斯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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