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萊納斯向吉隆坡高庭入稟司法檢討申請,尋求法院批准撤回在大馬營運執照的附加條件,即明年1月1日後,禁止進口及處理稀土濃縮物。
根據彭博社報道,澳洲萊納斯稀土公司表示,其子公司馬來西亞萊納斯已經向吉隆坡高庭入稟兩項司法檢討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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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納斯也指出,本次的法律程序與此前在2月宣佈的決定有關。
今年2月,大馬政府批准萊納斯延長營運執照3年至2026年,並設下7月後必須把稀土精礦的“分解與洗滌”程序,特別是把相關處理工廠撤出大馬。
之後,科學、工藝及革新部長鄭立慷在今年5月宣佈,考慮到全球稀土供應鏈的影響,允許把遷移工廠最後期限延長至明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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