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國家銀行前總裁丹斯里潔蒂說,在調查一馬公司(1MDB)案期間,國家銀行曾在2015年建議提控涉案人士,但不被時任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所採納。
她今日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被控的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供證時表示,儘管國家銀行當年在1MDB案的調查報告中,已經列出種種的確鑿證據,但阿班迪卻於2015年9月11日決定將國行提交的調查文件列為“不採取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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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歲的潔蒂是此案的關鍵證人。她曾分別在2000年5月至2003年10月(敦馬哈迪擔任首相)、2003年10月至2009年4月(敦阿都拉擔任首相)及2009年4月至2016年4月(納吉擔任首相)期間,出任國行總裁。
阿班迪指示無需特工隊
也是第46名控方證人的潔蒂說,在2015年7月27日,由丹斯里阿都幹尼領導的1MDB案件特工隊,也隨阿都幹尼被革職後,接任總檢察長一職的阿班迪不再召開任何特工隊會議。
“在2015年8月5日,時任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布卡欣發文告指出,總檢察長已通知他,現在不再需要特工隊。各調查機關可以根據各自的法律進行調查。”
發現1MDB和職員給假資料
她指出,國行當年發現1MDB和屬下職員,在該公司申請海外匯款上,向國行提供虛假資料,這違反了1953年外匯管制法令。
她指出,國行於2015年10月1日回函要求總檢察署重新考慮該決定,但總檢察署沒針對國行的上訴給予回應。
潔蒂補充,納吉早在2013年,就已知道1MDB的債務將為我國帶來的風險。
“這是因為國行內部有金融穩定委員會,負責維護金融體系穩定。”
她說,委員會的其中一項議程是討論任何負債超過20億令吉的公司,而1MDB就是該名單上的首家公司。
否認家人拿過1MDB一分錢
76歲的潔蒂在接受阿末阿克南的盤問時強調,其家人沒有拿過1MDB的錢,一分錢也沒有。
阿末阿克南是在她宣讀完證詞後問道:“在這所有事件中,涉及1MDB的交易,你(潔蒂)或任何家庭成員是否從中獲得了任何好處?”
潔蒂回答:“我家裡沒有人收過或拿過1MDB的錢,一分錢也沒有。”
納吉曾於2021年3月24日及4月5日向法庭入稟兩項動議,申請尋求控方在他被控的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中,提供多份文件。
根據納吉入稟法庭的宣誓書,他要求索取的文件包括潔蒂的丈夫拿督道菲阿雅曼和兒子阿里夫及阿都阿茲,所擁有公司的相關銀行文件,以及據稱與劉特佐有關聯的銀行文件等。
針對納吉當時入稟的上述動議,其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陳詞時說,據稱潔蒂的家人收到鉅款,這與此案極度相關的,這也就是為什麼納吉的戶頭出現鉅款時,國家銀行沒有向納吉發出警報。
惟納吉的這項申請於去年12月8日遭上訴庭三司一致駁回。
此案將於8月14日續審。
就納吉戶頭
銀行未呈可疑交易報告
此外,潔蒂供稱,與所有其他接受存款的金融機構一樣,大馬銀行有責任對個人戶頭進行盡職調查和監控,並在出現任何可疑交易時向國行報告。
她說,然而,大馬銀行並未就納吉戶頭中的任何交易向國行提交任何可疑交易報告。
她指出,在國行對1MDB展開調查之前,她已於2014年7月23日代表國家銀行致函當時的財政部長納吉,同時抄送給第二財政部長。
“該信函詳述了1MDB集團高額且不斷增加的債務以及在還債方面的挑戰,這導致了重組國內銀行的貸款。
促納吉提高1MD透明度無下文
“日積月累,若1MDB違約(無法還債),那可能將對國家主權信用評級以及政府的整體財政狀況,帶來影響。”
她說,該信函還強調了該集團面臨的重大外匯波動風險。
潔蒂進一步指出,在上述信函中,國行還敦促納吉提高1MDB債務和運營的透明度,並遏制債務水平進一步提高,但納吉並沒對此事作出回應。
她說,如果1MDB未在貸款人已延長的期限內償還貸款,則貸款人可以宣告發生違約事件。
“國行在該信函中強調,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使到政府因此前為1MDB借貸提供擔保,而需立即承擔166億令吉的債務。”
她指出,國行當年致函納吉時,並不知道原本讓1MDB用於投資的資金,最終是流入了與投資用途無關的銀行戶頭。
國行搜查大馬銀行
AmPrivate Banking–MR戶頭已關閉
潔蒂供稱,在2015年1月16日,她再次致函納吉,有關對1MDB的擔憂以及1MDB對政府財政狀況的重大潛在影響。
她說,在2015年7月6日,國行和反貪會聯合突擊搜查大馬銀行。
“在突擊檢查中,發現代號為‘AmPrivate Banking–MR’ 的戶頭已被關閉。”
她說,被扣押的文件中還包括沙勿阿都拉阿茲寫給納吉的另外三封類似信件,日期分別為2011年11月1日、2013年3月1日和2014年6月1日,這些信件從未向國行透露。
她指出,大馬銀行和納吉都沒有將這些信件轉發國行。
曾拒為納吉戶頭沒犯錯背書
潔蒂供稱,在2015年7月3日,她被叫到納吉的辦公室時,納吉要求她發表一份聲明,以證明他在銀行戶頭上沒有犯錯。
她說,她當時告訴納吉,她不能發表這樣的聲明,因為她不知道有關戶頭中發生的交易。
潔蒂在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檢察司的引導下供稱,納吉當時接受了她的上述決定。
一部長也提同樣要求
“那次會議結束後不久,我接到一位內閣部長的來電,他也提出了同樣的要求,要求我發表這樣的聲明。
“我給了他(有關內閣部長)同樣的答案,我不能發表任何這樣的聲明,因為我不知道戶頭中發生了什麼事。”
她指出,關於銀行系統戶頭持有人的交易事宜,國行是依賴金融機構提供的報告。
“除非相關銀行機構向國行報告有關戶頭出現違規行為,或者國行收到的信息表明有關的戶頭疑似發生了違法行為,否則國行無法對該戶頭採取任何行動。”
不知26億匯納吉戶頭
她說,正如她在媒體文告中所述,納吉的主張是虛假的。
“我並不知道26億令吉已匯入他(納吉)的戶頭,而這筆資金是屬於1MDB。”
曾就納吉開戶會面
“謝德光沒提捐款匯納吉戶頭”
此外,潔蒂供稱,大馬銀行集團時任董事經理謝德光(譯音)在2011年1月28日就納吉在大馬伊斯蘭銀行開設戶頭一事與她會面時,並沒提及有任何的捐款將匯入該戶頭。
她說,當時與謝德光會面時間很短,沒有進一步討論,而在當時的會面中,謝德光從未提及有任何的捐款將匯入納吉的上述戶頭。
潔蒂說,在那之後,國行收到了謝德光於2011年2月9日從大馬銀行發出的關於會議的後續信函,內容涉及該戶頭的ROMS(令吉特運營監控系統)編碼。
她指出,謝德光在志期2011年2月9日的信中提到,向國行報告預期匯款的ROMS的指定戶頭名稱將是“AmPrivate Banking–MR”。
“ROMS的具體目的是對跨境資金流動進行宏觀監管,而不是對個人戶頭進行監管,目的是監控令吉匯率波動並確保馬來西亞金融市場的秩序。”
她說,在6個星期後,謝德光於2011年3月22日向時任國家銀行副總裁丹斯里諾珊霞發出一封信。
“這封信附有一份意向書,是沙勿阿都拉阿茲發出給納吉的信函,志期2011年2月1日致函的捐贈承諾書。”
2011年3月22日後沒戶頭信息
她說,自謝德光發出此信函後,國行沒有從大馬銀行收到有關納吉戶頭的進一步信息。
“沒有關於匯入納吉戶頭的資金信息,也沒有表明這些資金不正常或可疑的信息。”
在此前的審訊中,辯方曾向第37名控方證人大馬銀行拉惹朱蘭路分行經理烏瑪迪威出示4封據稱是來自沙地的捐款信函。
這4封捐款信包括了3封據稱是沙地王子答應給予納吉捐款的信函,分別志期2011年11月1日、2月1日的信函及2013年3月1日,分別提到會給納吉高達3億7500萬、1億及8億美元;還有一封則是志期2014年6月1日,同樣據稱是由沙地王子沙勿阿都拉阿茲簽署後致給納吉,高達5000萬英鎊作為“捐款”的信函。
潔蒂供稱,納吉在一封志期2013年6月20日致給國行的信函中,尋求外匯管理局批准將他來往戶頭的22億6000萬令吉兌換為美元,以將這筆剩餘的金額退還。
她說,納吉在信中聲稱,這些資金是他收到的捐款和個人禮物中,未使用的金額。
她指出,對於戶頭持有人擁有的資金,根據外匯管理局的條規,是不需要尋求國行的批准。
她也說,國行當時未收到大馬銀行就納吉的個人銀行戶頭髮出的任何警報或可疑交易作出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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