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运动让很多性骚扰幸存者有机会勇敢发声。从他们的经历可见,除了当下心理创伤,他们也担心没人相信或苦于没有证据,不敢在第一时间贸然指控加害者,担心被反告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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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案件举证真的那么艰难吗?我国有刑事法典、雇佣法令的性骚扰条例和反性骚扰法令,幸存者该如何运用这些法令讨回公道?
报道:本刊 白慧琪
摄影:本报 何正圣、谭湘璇
#MeToo,我被性骚扰了,怎么办?
首先,你可能会惊慌失措。没关系,慢慢稳住情绪,找一个值得信赖的对象诉说,一起想办法。执业律师张嘉恩指出,每一起性骚扰案件都是独特的,以下提供一般建议:
(一)视事发场所而定,尝试内部管道申诉维权
雇佣法令就规定雇主必须对职场性骚扰展开调查,如果内部申诉不果,幸存者可进一步向人力局总监投诉。若事发在校园,则先向校方通报。
张嘉恩解释,内部机制相较报警、上庭来得友善和快速,很多幸存者其实只想求个公道,并无意将事情闹大。另外,策略考量,这也能占据道德制高点,采取进一步行动时,即可表明内部管道行不通才需升级行动。
(二)报警 不是发生在职场或校园的性骚扰,例如公共场所或交通工具上被非礼,可以选择报警。例如最近的华社闻人发送色情影片性骚扰案。 一般上,警方以刑事法典调查,再交由总检察署决定是否提控。此为刑事案件,举证责任落在检控方,必须提出足够证据,“超越合理怀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才能判处罪成。华社闻人发送色情影片性骚扰案的被告最终认罪,被判处罚款6000令吉。 若校园性骚扰的幸存者依循内部管道申诉不果,也可报警。张嘉恩举例,马大副教授性骚扰案发生在2019年,幸存者向校方投诉后一年内一直没有下文,才于2020年报案要求警方彻查。不过警方基于校方已经处置涉案副教授,没有采取进一步行动(no further action,NFA),幸存者再选择民事诉讼。 |
(三)民事诉讼 民事与刑事诉讼可以同步进行,唯民事诉讼费用较高。一般上检方不提控,才建议幸存者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或公开道歉等。民事案法官裁决是衡量相对可能性(balance of probabilities),即听取两方陈述,可能性较高者胜诉。 张嘉恩强调,刑事与民事诉讼的结果不一样。在刑事司法系统中,被告一旦罪成将承受坐牢或罚款的后果,而款项交予政府,幸存者获得的是一个“公道”。在民事诉讼,幸存者胜诉则可直接获得赔偿或加害者公开道歉。 她坦言,很多性骚扰案件都止步在报案阶段,结案后幸存者就不再继续追讨正义。她手上也只有一起性骚扰案入禀民事法庭。“第一是钱,第二是精神跟时间。”她经手的案子,幸存者于2019年被性骚扰,2021年提出民事诉讼,间中来回提交文件,审讯排期至2024年初。 |
(四)反性骚扰仲裁庭 相较刑事法典、雇佣法令,张嘉恩认可《2022年反性骚扰法令》中对性骚扰的定义相对完善,而且给予法官诠释的空间。她说,一些构成性骚扰的情况其实是跟着社会发展延伸的。例如,过去没有使用表情符号(emoji),但现在发送茄子、流口水、爱心的表情符号,组合起来是性暗示,可能构成性骚扰。又例如“Netflix and chill?”字面上是“网飞再放松一下”,但在网络语境上其实是性暗示。 待反性骚扰仲裁庭设立后,幸存者可选择直接入禀仲裁庭,案件将采闭门审讯,隐私获得保护。 |
报警真的有用吗?
妇女行动协会(AWAM)高级企划经理郭俐恋与张嘉恩不约而同提出警方在处理性骚扰案件的不足之处。
郭俐恋曾听律师分享真实案例,加害者不断拨电邀约幸存者约会,造成精神性骚扰。警方反而告诉报案人,这才是真爱(Ini barulah cinta sejati)。“他们从哪里学到这些?从电视剧里。所以有时候警方不是没有同理心,而是完全没有意识。”
张嘉恩也分享经验,幸存者面对前男友穷追不舍,狂发露骨简讯性骚扰,警方却想尝试调解,拨电警告骚扰者,而非开档调查。幸存者在事发后情绪都非常不稳定,但警方缺乏专门处理性暴力案件的人员和环境。她说,警方录取口供的手法往往跟处理一般案件一样,没有照顾和同理幸存者的心理状况。
她也说,有时涉及网络骚扰的案件交由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发生在校园的就交由校方或教育局跟进。NFA(no futher action),郭俐恋点出,教师强暴玩笑也是一例“无需进一步行动”的案件,最后交由教育局处理。
凡做过必留下痕迹
一般设想性骚扰的情况,往往是肢体触摸、言语性暗示等。这种船过水无痕的伤害没有留下实际伤口,往哪儿验伤搜证?
妇女行动协会(AWAM)高级企划经理郭俐恋以eTiQa Takaful性骚扰案为例,幸存者被袭胸后吓得马上大声喊叫,哭喊着逃离现场,向同事求助。她的哭喊声引起周围同事注意,几名同事后来都被传召作证。
遭遇性骚扰,你可以这么做:
1. 自我记录 仔细写下事发经过,谁、何时、何地,加害者如何性骚扰造成你的不舒服,越详细越好。郭俐恋建议,将写好的事发经过电邮或者邮寄给自己,以留下第三方的时间证明(电邮记录、邮戳)。 |
2. 告诉信赖的人 找值得信赖的人讲述受害过程,例如好朋友、家人、公司人力资源部,或者寻求女性权益组织协助。不过郭俐恋提醒,找人诉说时,幸存者可能面临二次伤害,因为马来西亚社会还有怪罪受害者现象。 (人们听到不幸的事往往会启动自我保护机制,透过点出当事人的一些行为来区隔自己。例如,指责幸存者一定是做了什么才招惹性骚扰。这反而会造成幸存者二次伤害。你我也该提醒自己做个良好聆听者,好好接住幸存者的求助。) 为何人们会有怪罪受害者的心理,请点击阅读:〈都是你的错!成为受害者,就是原罪?〉 |
3. 其他证据 如果对方不断发送性骚扰信息,不要删除,并截图存证。 肢体性骚扰,有闭路电视画面为证自然最好。不过加害者通常选择在四下无人的地方和死角下手,往往避开了闭路电视摄像头。 |
讨公道路上,家人朋友的支持非常重要
关于举证,张嘉恩也鼓励幸存者先不要那么快下结论,“你自己的证词就很重要。”一般上律师一接到案子,即便明白幸存者情绪未能平复,也还是会请幸存者写下事发经过。
张嘉恩分享一个案例。一名老师常常摆出几件背心,单独招来学生要她到房间更换,再给予反馈和感受。事情被揭发后才发现,被指使更换背心的学生多达二三十人。然而警方介入调查后并没有找到任何照片证据,最终交予县教育局处理。不过张嘉恩和当事人仍然坚持备案,在警政系统留下记录。
“要不是恰巧一个同学和另一个同学说起这样的经历(换背心),这事情大概没有人知道,大家都以为‘老师叫我换衣服罢了’。”张嘉恩提醒,面对性骚扰不需要责怪自己,跟信赖的亲友分享,可能会想到更好的做法,自己也不会觉得孤单。
此外,家人朋友的支持也非常重要。张嘉恩说,幸存者在追讨正义的过程中其实非常疲累,他们得不断重复回想事发经过,面对自己的心理压力,以及外界检讨受害者的情况。因此,她通常都会请幸存者找好朋友或家人陪伴,“载你去报警、会议就已经是非常重要的支持了。”
她分享一句法律名言,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also be seen to be done(不仅要伸张正义,还要确保正义伸张时被看见)。这也是在实务上常遇到的状况,幸存者没有及时被执法或调查单位告知案件进度,感受不到自己的权益。
在反性骚扰仲裁庭设立前,幸存者的追讨正义过程漫长且充满变数,很多时候不尽人意。“我觉得(循司法途径)失败了也没有关系。”张嘉恩说,“ 因为公义、法律本来就不是去预防的,它只是尽力修复伤害。至少你尝试过,让这个人(加害者)的人生没那么好过,让他感受一下所做的事情带来的后果,我觉得这样已经是很重要了。”
【性暴力防治与辅导单位】 | |
单位 | 联络 |
马来西亚生命线协会 | 03-4265 7995 [email protected] |
妇女援助组织(WAO) | 03-3000 8858 018-988 8058(24小时WhatsApp) |
妇女行动协会(AWAM) | 016-237 4221、016-228 4221 [email protected] |
槟城妇女醒觉中心(WCC) | 011-3108 4001、016-439 0698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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