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言路

|

民主至丧

|
发布: 7:20am 28/07/2023

吴健南

民主至丧

律师公会

律师费

大马竞争委员会

2023律师报酬指令

1976法律专业法令

吳健南.律師也要吃草

吴健南

若大馬的律師市場,在有關非糾紛領域完全不受有關標準收費管制,而任由不同業者進行毫無底線的削價戰。長久下去,還能維持此專業領域的基本素質和操守嗎?若過程中出現重大的專業疏忽,造成嚴重的利益損失,誰又該負上最大責任?

ADVERTISEMENT

於本月15日正式生效的2023律師報酬指令,無可否認比過去多次的律師費調整引起更大爭議。一些利益相關單位,包括大馬競爭委員會、大馬房屋發展商協會、大馬購屋者協會,乃至退休法官,皆紛紛提出不同角度看法。而身為一名跟此措施存有切身利益關係的執業律師,我又怎麼看?

首先從法律的角度而言,作為其中一個專業領域,法律界就像其它專業領域如醫生、工程師、會計師等一樣,擁有一套特殊法律1976法律專業法令,以特別管制律師們的基本執業條件和嚴謹操守等。最終目的為了維護此專業領域尊嚴和素質,以及廣大客戶的最高利益。

在相關法令的各項條規底下,我們也比一般在自由市場競爭的商業行業,受到一套更嚴謹標準的管制,如無法自由刊登廣告、每年必須向律師公會更新執照、設立一個每年必需被稽查的客戶銀行戶頭、以及允許客戶針對一些律師的違反操守舉措,向紀律委員會提呈投訴,乃至可能吊銷其執照等。

因此,有關律師報酬指令,就是在這樣的一個法律框架下,通過第113條文設立了一個涵蓋司法界(聯邦大法官或代表)、總檢察署或代表,聯邦法院主簿官和4名來自律師公會代表的律師費用委員會,以定期調整國內執業律師在非糾紛領域的標準收費。換言之,類似標準收費管制,只侷限於類似的非糾紛領域,如大家最熟悉的產業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等。反之在涉及糾紛的執業領域,即所謂的發律師信、民事或刑事訴訟等,則完全不受該委員會管制,而根據自由市場定奪。

因此,正如律師公會主席謝依琳日前所正確指出的,2010大馬競爭法令第13條文和第2圖表已清楚闡明,有關法令不適用於其它受到不同法律所管制的領域。因此,大馬競爭委員會並沒有任何權限管制有關律師費用漲幅的調整,或指其違反自由市場競爭。

當然,撇開法律基礎不談,無可否認的,在這個人民普遍感受到巨大通脹壓力的敏感時機,任何一個商業領域的收費漲幅,肯定是不受消費者歡迎的。但這又來到我要跟大家腦部激盪的另一角度,即自由市場競爭的運作,是否應該完全沒有底線,乃至不理有關業者的死活?

舉個我一直非常關注的國內電召車領域作為例子,許多司機最近不斷跟我大吐苦水,由於大馬電召車領域沒有像德士行業一樣設定標準收費,結果他們如今在各電召車業者的紅海削價戰中淪為最大受害者,有些行程的過低收費,連維持汽車基本開銷都成問題,更妄論要養家餬口。當然,短期內乘客肯定樂享其成,但長期而言整個行業還能維持下去嗎?最終肯定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同樣的道理,若大馬的律師市場,在有關非糾紛領域完全不受有關標準收費管制,而任由不同業者進行毫無底線的削價戰。長久下去,還能維持此專業領域的基本素質和操守嗎?若過程中出現重大的專業疏忽,造成嚴重的利益損失,誰又該負上最大責任?天下哪有“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便宜事?

提到漲幅方面,雖然根據有關最新收費標準,50萬令吉以下產業的律師費從1%提到到1.25%,但比起產業中介公司的一般3%佣金抽額還是遠來得少。更重要的,比起過去的指令過於僵化,完全不允許這方面律師費的折扣,事實上從2017年開始,有關指令已允許律師們給予從25-50%的折扣空間,讓我們更有彈性針對不同個案性質決定最終的合理收費。

至於競爭委員會提到,我們是否應該效仿一些先進國如新加坡、英國和澳洲等的律師公會的舉措,不再在非糾紛領域設定固定收費。就乾脆像法庭訴訟領域的運作。我則認為可從更開明和宏觀的角度加以探討。

首先必須承認的是,雖然這些先進國都沒有制定固定的非糾紛領域律師費,但相信沒有多少大馬人會認為這些國家的相關律師費會比大馬來得便宜。

事實上我國一直以來都流失了許多法律精英到新加坡,因為根據他們的回饋,即便無法在新國法庭執業,而只是當個公司內部的法律顧問,薪酬卻是在大馬執業的雙倍。而且工作時間也比大馬執業來得穩定,無需時常漏夜加班而又沒有額外加班費,長期過著猶如非人的高壓生活。這證明即便沒有制定固定收費措施,未必就會迫使該國的律師行業陷入毫無底線的不健康削價戰。

所以我認為大馬律師公會在這方面可以反思的,是否一味調高國內律師在這方面的固定收費,即能達到提高此專業待遇和服務素質的目標?一方面固定收費,一方面允許折扣,是否在自相矛盾?

是否有其它更具創意、靈活和跳出舊框框的大膽方式,可以異曲同工、與時並進,更有效提高大馬律師專業的競爭環境素質,為許多如今在紅海中垂死掙扎的律師們,開拓另一片更健康競爭的藍海?

當然,這方面大馬政府也該作出配合。至少別再把此專業的嚴謹大專培訓,淪為猶如以數量達標為導向的批發出產工廠。結果最終導致供過於求,栽培了大量不符最低能力條件的法律系畢業生,嚴重破壞此領域的競爭力和專業素質。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你也可能感兴趣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