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31日訊)黃嘉千與加拿大籍藝人夏克立跨海婚姻走向盡頭,兩人協議終結16年婚姻,在臺灣、加拿大兩地鬧上法院,黃嘉千在加拿大控夏克立家暴,官司纏訟至今已1年半,昨傳出判決終於出爐,加拿大法院判夏克立被黃嘉千指控的罪名不成立,夏克立並無不法行為,夏克立昨證實此事,並強調“我是無辜的。就像我一直說的那樣”。接下來他還會帶著證據,到臺灣繼續打官司。黃嘉千至今尚未有任何回應。
黃嘉千和夏克立2006年結婚,育有1女,去年7月驚傳婚變,震驚大眾。其實夏克立去年1月就先在加拿大向法院提出離婚,3月黃嘉千則從加拿大向臺灣方面提出離婚。黃嘉千在加拿大提告夏克立家暴,去年10月間一度傳出女方勝訴,不過夏克立反駁並自比“加拿大版尊尼特普(Johnny Depp)”,說自己在判決前就已被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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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全數撤除
夏克立去年10月怒轟黃嘉千控制輿論,並在IG上表達不滿:“加拿大版的尊尼特普案件還沒有判決,我就被黑了,到底是誰在對外放話與操作想欺騙大家,一直在抹黑我,我才是被害人,我一直被迫要出來澄清。”也提到他始終低調地等待團圓,卻始終等不到,等到的都是臺灣新聞對他不利的消息。
夏克立加拿大委任律師透露,加拿大訴訟7月25日已有結果。根據法院文件顯示,“夏克立被其疏離之配偶指控犯有刑事行為之案,目前已經確認他(夏克立)現在以及一直以來並無任何不法行為.2023年7月25日溫哥華皇家檢察官辦公室已對先前夏克立身上所有指控下達暫停程序之命令,換言之,將其提出的所有指控全數撤除。依此事實,夏克立確認是一位清白之人。”等同判黃嘉千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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