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訊)人權律師茜蒂卡欣轎車底部遭置土製炸彈一案,警方證實相關炸彈被發現時仍未被激活,並相信嫌犯置放炸彈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恐嚇茜蒂卡欣。
吉隆坡總警長拿督蘇海里指出,從案件發生迄今,警方已向13人錄供,當中包括茜蒂卡欣、友人、修車廠職員及保安員等,年齡從26至60歲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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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同時也調閱茜蒂卡欣途經路段的閉路電視畫面,以確定嫌犯身分及幹案時段,但目前尚未有結果。”
他表示,嫌犯相信擁有基本電工知識,才能製作土製炸彈,而有關炸彈威力較小,因此相信主要是用於恐嚇茜蒂卡欣。
“警方也查悉,有關被置於轎車底部的炸彈需要以遙控的方式進行引爆,但炸彈被發現時遠程遙控開關並未激活,警方目前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7條文下展開調查。”
茜蒂卡欣是在本月21日下午將轎車送往吉隆坡孟沙馬洛夫路的修車廠做例行保養時,發現轎車後方右輪內側上方吊著2個內置有不明裝置的寶特瓶,於是向警方投報。
警方拆彈小組隨後趕至現場,將可疑寶特瓶卸下帶往空地引爆;警方隨後向媒體證實,有關寶特瓶為土製炸彈。
(連俊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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