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甘肅省岷縣委前書記郭世傑涉受賄935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5966萬令吉),甘肅省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週一公開宣判案件,法院以受賄罪判處他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隨案移送的贓物,判決依法沒收,上繳國庫;尚未追繳到案的贓款,判決繼續追繳。
ADVERTISEMENT
經審理查明,被告郭世傑在2009至2021年擔任甘肅省漳縣縣委副書記、縣長、岷縣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承攬、項目招標、土地使用權轉讓、資金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2659萬元(約1696萬令吉),夥同特定關係人張小娟共同收受他人財物6696萬元(約4270萬令吉))。
法院審理認為,鑑於被告具有坦白情節,認罪悔罪,受賄所得部分追繳到案,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綜合考慮被告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互聯網照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