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訊)公共服務局(JPA)宣佈,政府早前宣佈的公務員300令吉特別援助金,將於本月10日發放。
公服局今晚在官方臉書發佈這項通告,300令吉援助金的受惠群體是56級以下的公務員,包括合約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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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退休公務員、死亡退休金(pencen terbitan)領取者、公積金制退休公務員,選擇性退休和未領取退休金者、有及無退休金的退伍軍人,則會獲得200令吉。
通告指出,特別援助金僅限在8月10日還在服務的固定職員、臨時僱員和合約僱員,除了請全薪、半薪還是無薪假的官員。
“被借調至其他機構,薪資另行管理的官員,也符合上述資格,他們的特別援助金將由相關機構支付。”
短期僱用官員也受惠
公服局說,2023年的特別援助金也會發放給政府短期僱用計劃(MySTEP)官員,惟僅限8月10日前受委的人士,條件是至少已連續30天服務。
“(同樣發放給)臨教、主要級別B級以上公職人員委託的司機,還有特別級A級或以上符合資格的司機,而非當局安排的司機,以及法官與司法專員及內閣成員本身委託的司機。”
公服局說,發放給退休公務員的特別援助金,包括達到可退休年齡而選擇榮休,或基於健康問題而退休的人員,交由公服局處理;至於有及無退休金的退休軍人,則由退伍軍人事務局(JHEV)負責。
“重新受委為固定職員、臨時僱員及合約僱員,且在8月10日仍然服務的退伍軍人,則享有300令吉,若在8月10日去世的公務員,也享有300令吉的特別援助金。”
儘管如此,公服局說,高官或同等的暫代職位、借調、臨時換崗和特別安排的主要級別或特別級官員,沒有資格享有。
其餘被排除在外的公務員,包括受到紀律對付的公僕,比如被革職、降職;或因為涉及公眾利益而終止服務,還有在今年1月1日起至8月10日辭職者。
“加入另行管理薪資的法定機構而放棄退休制的官員,也沒有資格獲得特別援助金。”
另外,暫停職務或由紀律當局發出解釋信的官員,一律延遲發放;若免受紀律對付,且受到開除與降級以外懲罰的僱員,在同樣服務期限內同樣有資格獲得特別援助金,由該局在8月10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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