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全国警察交通调查及执法部副总监拿督莫哈末纳兹里提醒民众,等待交通灯的时候,停止行驶的交通工具不可超过马路上的白线,或停在人行道,否则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监禁或罚款。
纳兹里告诉国文《阳光日报》,警方在全国展开的“遵守交通规则行动”,包括“白线行动”,顾名思意就是民众不可把交通工具停在人行道(lintasan),否则触犯1959年道路交通条规(LN166/1959)第38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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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者不得将交通工具停在人行道,除非是交通工具在无法控制的情况下无法行驶,或者驾驶者有必要停车以免发生事故。”
他说,民众受促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将交通工具停在超过马路上白线的地方,因为此举是造成交通阻塞的原因之一,还可能引发车祸和影响到其他道路使用者。
为提高民众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全国交通调查及执法部自7月28日起在全国落实的“遵守交通规则行动”,所涉及的违规行为包括闯红灯、非法泊车、超越白线等等。
任何人将交通工具停在人行道上,将会面临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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