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總檢察署對人民進步黨(MyPPP)前主席丹斯里卡維斯尋求司法審核準令,撤銷現任黨主席拿督斯里馬格林的任命提出反對。
馬新社報道,聯邦律師莫哈末海魯裡克蘭今天告訴高庭,總檢察署是於昨日入稟上述申請,卡維斯的律師拉古納則說,他們需要時間研究總檢署的申請後提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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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拿督阿馬吉星因而擇定此案於8月29日聆審。
指法庭無權干預政黨糾紛
總檢署反對該申請的理由,包括指卡維斯提出的問題無法通過司法審核檢討,因為這違反1966年社團法令第18C條文,即法庭不具司法權干預任何政黨的糾紛。
現年69歲的卡維斯於7月7日入稟司法審核準令申請,將內政部長和社團註冊局列為第一和第二答辯人。
他要求法庭發出庭令撤銷來自內政部國民與社團登記組的巴魯希山的決定,即代表第一答辯人內政部長通過志期4月11日的信函,批准該黨就吊銷註冊提出的上訴。
人民進步黨於2019年1月14日被吊銷註冊,但內政部稍後於4月批准該黨恢復註冊。
卡維斯要求判進步黨大會無效
卡維斯也要求法庭宣判該黨於3月19日召開的代表大會無效,且該大會委任馬格林為黨主席的決定亦無效,因為違反黨章。
他指兩名答辯人沒有考慮到3月19日召開的第67屆代表大會委任馬格林為黨主席無效,因為出席大會的13人自2018年4月25日起已被剝奪黨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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