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4日訊)黃子佼(佼佼)遭控10年前對未成年少女拍裸照,北檢4日指揮婦幼隊多路搜索住處、工作室等地,扣回電腦、手機等相關證物,經復訊1.5小時後,諭令35萬臺幣(約5萬令吉)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黃子佼6月捲入Metoo風暴,遭爆料強吻未成年少女、拍攝裸照後,一度情緒失控拍視頻開地圖炮,情緒不穩送醫治療。事件曝光後,一名受害者於7月前往婦幼隊報案,並對黃子佼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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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受害者指控10多年前,黃子佼透過網絡邀約她到工作室,並趁機性侵得逞。警方依規定受理後展開調查,同時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警也於今日上午前往黃子佼位在大安區、中山區的住處和工作室等地搜索,現場帶走電腦、手機等相關證物。
黃子佼由助理開車接送,於下午3時許抵達北檢,只見他穿著深藍色襯衫、黑色長褲,一路壓低帽沿、神情嚴肅現身,面對媒體提問“你要道歉嗎?”、“你要面對嗎?”,黃子佼不發一語。因眾多媒體圍著他拍照,現場擠得水洩不通,光短短20公尺就花了近5分鐘才走進北檢。而太太孟耿如則是並未陪同前往,僅助理和保鑣到場協助。
限制出境
據瞭解,黃子佼否認指控,並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他是為了拍攝藝術照,才會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性行為是為了滿足拍照需求,他也是在對方同意下才做的。經檢方開庭審理逾1個半小時,諭令黃子佼35萬臺幣(約5萬令吉)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黃子佼約傍晚6時15分走出偵訊庭,仍不願回應任何媒體提問,僅壓低帽簷,跟隨法警帶路搭上黑色廂型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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