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5日訊)因涉及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貪腐案,在美國被判處10年徒刑的高盛集團前高管黃宗華,獲准延遲30天開始服刑。
彭博社報道,原定8月7日開始入獄服刑的黃宗華在最後一刻獲准暫緩入獄,以便美國和馬來西亞政府就他可能回國協助調查一馬公司案進行談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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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於週五(4日)在紐約布魯克林聯邦地區法院進行的聆訊中,表明反對推遲黃宗華的入獄日期。
美國助理檢察官羅爾在庭上說:“他想回返馬來西亞,因為在那裡他可以繼續享有自由。”
他表示,讓黃宗華立即入獄服刑符合公眾利益,而且黃宗華在被囚禁期間,也可以協助馬來西亞政府的調查。
黃宗華返馬助查乃2國協議
要求將黃宗華的入獄日期推遲45天的辯方律師阿格尼菲洛指出,馬來西亞政府正根據之前與美國達成的一項協議,尋求黃宗華回國助查。
“他們要我的當事人回到馬來西亞,他們希望結案。”
黃宗華因協助前老闆高盛集團東南亞地區前主管萊斯納挪用一馬公司的資金,並進行洗黑錢及賄賂官員等活動被控2項違反美國反賄賂法令和1項洗黑錢罪名,而於去年4月被美國法庭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成立。
被判服刑10年的黃宗華原定於5月4日入獄,但布魯克林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布羅迪於5月2日批准他延後入獄3個月,讓他與妻子和10歲的女兒,有更多的相聚時間。
黃宗華在馬來西亞也面臨多項罪名指控,2019年被引渡到美國受審。
黃宗華此前說,他被引渡到紐約前在馬來西亞監獄被關了6個月,他已受夠了折磨。
他表示,馬來西亞監獄環境惡劣,不僅骯髒,他有時還與另外20名囚犯被拴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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