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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02pm 07/08/2023

性侵

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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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女童疑遭性侵殺害拋屍 警捕未滿14歲男疑兇

湖南11岁女童疑遭性侵杀害抛尸湘江 警方拘捕未满14岁男疑凶

近日網傳湖南常寧一名11歲女童因口角遭鄰居家男孩併殺害後,拋屍湘江邊。當地村委會昨天(6日)表示,男孩已被警方控制,而且未滿14歲。男孩一直與外公外婆生活,父母結婚生下男孩幾年後就分開了。受害女孩與男孩外公外婆則是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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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母親表示,事發上月27日晚上。雖然女兒與爺爺奶奶在同一個院子裡生活,但是獨自居住,事發次日早上,家人叫她吃早餐時才發現孩子不見了,電話也一直打不通。

有村民反映,當晚凌晨2點多,鄰居家男孩深夜拖了個大行李袋到湘江邊,並丟入江內。被發現後,男孩謊稱將外公的衣服鞋子不小心燒掉,所以悄悄拿到河邊扔掉。

女童母親表示,行李袋是男孩從女童家中取出,報警後在江邊發現了袋子,裡面裝有孩子遺體。“他在我家裡面拿了一個行李包,把我的孩子裝在那個袋子裡,然後丟到了河裡。”警方當場將男孩控制。

女童母親描述,孩子疑似被性侵,下體沒有穿褲子,身上只穿了一條睡裙。“(男孩)他說跟我孩子(女童)發生了口角,罵了他野種,然後心生報復,就用女兒穿的睡衣裙襬勒緊,窒息而死。”

女童母親表示,男孩自稱未滿14歲,到8月20日才滿14歲。昨天,當地村委會工作人員確認,男孩已被警方控制,且年齡未滿14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已滿12週歲不滿14週歲的人,犯下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可是對照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18週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互聯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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