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9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指出,根据国际伊斯兰大学的一项稽查报告显示,我国一些建筑物为残障人士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规格。
该部发文告说,一些建筑物缺乏为残障人士而设的告示牌和方向指示牌,残障人士难以寻找厕所和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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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这些建筑物也缺乏可供残障人士轮椅通过的斜坡,或者斜坡太陡,不符合MS1184标准。”
研究也发现,人行道损坏、残障人士停车位不符合MS1184标准、残障人士专用厕所太小、镜子太高和不符规格,使用轮椅的残障人士难以使用。
研究显示,一些建筑物的紧急逃生梯没有设置“避难区”,电梯没有点字按钮和语音服务,视障人士无法使用。
即使一些建筑物有铺设视障人士引路地砖,但是位置不恰当,例如在电梯前方,以及太多了。
这项研究在195座建筑物如公共场所、商业中心、学院、宗教场所、休闲公园、户外设备、交通工具和医疗设备进行调查。
“其中13座建筑物获得5颗星评级,40座建筑物4颗星、89座建筑物3颗星、48座2颗星及5座只有1颗星。”
建议统一通用建筑设计
研究报告建议,政府应该在全马统一通用的建筑设计政策,在各个地方政府的技术局设立通用设计特工队或单位,负责监督新建筑物须采用通用建筑设计。
“每一个地方政府必须规划残障人士无障碍大蓝图,政府机构与非政府组织每年开会两次,各造联合举行提高无障碍意识计划和检查工作坊。”
上述研究结果已经在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南茜苏克利于8月1日主持的全国残障人士理事会(MKBOKU)今年第一次会议中提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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