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9日訊)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指出,根據國際伊斯蘭大學的一項稽查報告顯示,我國一些建築物為殘障人士提供的設備不符合規格。
該部發文告說,一些建築物缺乏為殘障人士而設的告示牌和方向指示牌,殘障人士難以尋找廁所和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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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這些建築物也缺乏可供殘障人士輪椅通過的斜坡,或者斜坡太陡,不符合MS1184標準。”
研究也發現,人行道損壞、殘障人士停車位不符合MS1184標準、殘障人士專用廁所太小、鏡子太高和不符規格,使用輪椅的殘障人士難以使用。
研究顯示,一些建築物的緊急逃生梯沒有設置“避難區”,電梯沒有點字按鈕和語音服務,視障人士無法使用。
即使一些建築物有鋪設視障人士引路地磚,但是位置不恰當,例如在電梯前方,以及太多了。
這項研究在195座建築物如公共場所、商業中心、學院、宗教場所、休閒公園、戶外設備、交通工具和醫療設備進行調查。
“其中13座建築物獲得5顆星評級,40座建築物4顆星、89座建築物3顆星、48座2顆星及5座只有1顆星。”
建議統一通用建築設計
研究報告建議,政府應該在全馬統一通用的建築設計政策,在各個地方政府的技術局設立通用設計特工隊或單位,負責監督新建築物須採用通用建築設計。
“每一個地方政府必須規劃殘障人士無障礙大藍圖,政府機構與非政府組織每年開會兩次,各造聯合舉行提高無障礙意識計劃和檢查工作坊。”
上述研究結果已經在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拿督斯里南茜蘇克利於8月1日主持的全國殘障人士理事會(MKBOKU)今年第一次會議中提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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