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財政部前秘書長丹斯里依爾旺失信逾66億令吉政府資產及撥款一案,控方已在上週收到來自第一被告納吉為撤銷控狀再次提呈的陳情書。
此案今日在高庭進行案件管理。納吉在兩年前曾為撤銷控狀提呈陳情書,但被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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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早開庭後,主控官賽夫丁副檢察司告訴承審法官拿督嘉米爾,控方在上週收到第一被告提呈的陳情書,基於總檢察長需要時間考量有關的陳情書,因此要求法庭擇定一個案件管理日。
依爾旺的代表律師拿督古瑪仁德蘭和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不反對控方提出的上述要求。
賽夫丁說,由於納吉在陳情書中附上許多文件,因此控方要求法庭給予1個半月至2個月的時間,讓總檢察長對有關的陳情書作出考量。
針對控方提出的上述時長,兩名被告的代表律師提出反對,指1個半月至2個月的時間太久了,要求總檢察長在1個月內就陳情書作出決定。
9月12日案件管理
沙菲宜說,陳情書當中的大部分文件都是由控方所提供的。
嘉米爾最終擇定9月12日進行案件管理。
在4月3日,賽夫丁告訴嘉米爾,雖然法庭已擇定此案在當日開審,但控方已收到來自第二被告依爾旺再次提呈的陳情書,並已請示總檢察長。
依爾旺曾在2020年提交陳情書,但當時沒獲得總檢察署的回覆。
納吉和依爾旺是於2018年10月25日,被控6項失信大馬政府資產的控狀,所涉金額為66億3606萬5000令吉,以付款給IPIC,惟他們不認罪。
他們被控牴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並與相同法典第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和鞭笞,另加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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