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1日綜合電)長榮大學大馬鍾姓女大學3年前遭擄走性侵殺害,並棄屍山溝案件,嫌犯梁育志被捕後,一二審均遭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今年6月撤銷殺人罪死刑部分發回更審,至於棄屍及強制性交未遂2罪則駁回上訴,分別判刑2年10月與2年定讞。檢方聲請合併執行後,高雄高分院裁定4年4個月徒刑。
死者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在學校旁的臺鐵便道被擄走,並被性侵勒殺,棄屍於高雄阿蓮山溝內;30歲嫌犯梁育志落網後坦承犯行,並遭到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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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深入追查,發現同校另一名女同學在9月30日,也險遭梁男擄走,但被害人極力反抗呼救,梁男才落荒而逃。
殺人部分撤死刑發回更審
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對梁男提起公訴,一二審均依強盜殺人、遺棄屍體、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嫌判處死刑,但該案上訴到最高法院後,認為事實調查仍有不足,殺人部分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
至於強制性交未遂、棄屍等犯罪事實部分,最高法院則認為判決並無違誤,這部分則駁回上訴,維持判刑2年10月與2年定讞。檢方聲請合併執行,案件恰巧又由當初承辦命案的法官受理,因此從重裁定4年4月徒刑。
根據過往數罪併罰的判例,該案最輕至少2年10月以上,最多則不能超過4年10月,通常會是2年10月再加幾個月,此次裁定4年4月徒刑,算是相當罕見的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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