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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35pm 11/08/2023

董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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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教综合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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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教大廈風波 | 董教總獨大:勿受禁令影響 “以建設對付破壞”

(八打靈再也11日訊)董總、教總和獨大三機構呼籲廣大關心華文教育的各界人士,不要受到“董總華教綜合大廈”暫時禁止動工的裁決影響,繼續積極響應三機構的號召。

“我們要以建設對付破壞,並嚴正看待別有企圖者公然侵佔原本屬於華社的公共資產,避免對公民社會帶來進一步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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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簡稱“非營利公司”)和新紀元大學學院(簡稱“新院”)入稟法庭阻止 “董總華教綜合大廈” 動工案件,沙亞南高庭在研究雙方於8月3日的陳詞,8月10日裁定,允許“非營利公司”和“新院”申請臨時禁令,以禁止董總(第一答辯人)和獨大(第二答辯人),在獨大所擁有的部分土地上展開“董總華教綜合大廈”的施工工程,直到相關案件進入公開庭審訊至結案為止。

對判決感意外

董總、教總及獨大發表聯合文告指出,三機構皆對上述判決深感意外,並一致認為,獨大作為上述施工地段之地主,以及董總作為施工地段之合法承租方,兩者權益理應受到土地法典的保障。

“我們重申,董總、教總和獨大三機構,及其所聯合成立的‘非營利公司’和‘新院’毗鄰而立,各方在這片土地的身分、關係一目瞭然,其理至明,不容混淆。”

文告指出,獨大為此地段之擁有者,董總則是建築物的業者及此地段的合法承租方及管理者,而“非營利公司”和“新院”在此地段的身分,原先就是由三機構所成立及管理下被許可使用的單位。

指新院擁有管理權已被騎劫

“然而,經歷2013年董總風波後,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主席葉新田和秘書鄒壽漢等人便數度修改章程,變相地私有化‘非營利公司’,形成少數私人掌控華教公共資產的局面,導致‘新院’如今的擁有權和管理權實質上已經被騎劫。”

文告指出,儘管如此,基於民族教育精神與學生利益,董總、教總和獨大三機構仍未向“新院”收取租金,而僅僅象徵式地以分擔地稅、門牌稅等費用的方式,允許“新院”繼續使用原來的B樓與C樓。

文告說,如今,“非營利公司”和“新院”以法律途徑阻擾 “董總華教綜合大廈”之建設,阻礙董總貫徹《獨中教育藍圖》及發展華教事業,董總和獨大勢必進行上訴,以捍衛華教的公共資產,保障數以萬計的師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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