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律師,事情是這樣的。我們的父母兩個人都有立遺囑,最近父親去世了,他們兩人有幾間聯名房產,還有一些聯名定期存款。
在銀行的聯名存款,是等到期滿日或期滿日之前,母親去銀行提領出來,或者是要等到辦理遺產轉移手續才能提出來,他們兩人的定期存款,其中一個人簽名即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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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有問,他們的聯名房產,假如要轉售,手續如何處理?如果暫時不轉售,是否等到母親離世後才一起處理?目前,有一間自住,一間空置,一間出租,我們希望可以出售空置的那間。
請林律師提供一些意見,謝謝。
章小姐敬上
答:林若輝律師回答這位讀者的提問時指出,章小姐的媽媽可以在定期存款期滿時提出來,前提是銀行對章小姐父親已逝世並不知情。
假如銀行曉得章小姐父親已逝世,銀行將會凍結定期存款的戶頭,並且要家人提呈遺產認證書(Grant of Probate),然後才允許媽媽提出定期存款。
至於聯名產業,章小姐家人需要先提出遺產認證書申請,之後父親在產業的擁有權,才能轉到受益人的名下。
假如遺囑裡有寫清楚出售產業的指示,在取得遺產認證書之後,他們可以開始出售房產的程序,要不然他們需要等到產業轉移到受益人名下才出售。
在這裡,我建議章小姐的家人先提出遺產認證書申請,然後將父親在產業的擁有權,先轉移到受益人名下。假如等到母親日後去世才處理遺產的事,事情可能變得較為複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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