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馬新社訊)被控侮辱雪蘭莪蘇丹沙拉夫丁殿下煽動罪成判監禁一年的獨立傳教士旺吉旺胡先,在尋求上訴之際,申請將憲法問題轉呈聯邦法院審理,但今日遭上訴庭駁回。
以拿督瓦茲爾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一致批准檢控方對旺吉(41歲)的申請提出初步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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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茲爾在判詞中指出,法庭同意答辯人提出的初步反對,即上訴庭無權把法律問題提交到聯邦法院。
“任何的法律問題,都可以在稍後的上訴聽證會上提出。因此,申請通知書(旺吉)中的申請被駁回。”
另外2名法官是拿督阿茲曼和拿督阿茲米。
較早前,旺吉的代表律師莫哈末法依茲要求法庭允許當事人的申請,把與旺吉面對的指控的法律相關問題,移交給聯邦法院。
副檢察司侯美玲(譯音)反對這項申請,理由是上訴庭有聆審上訴的權力,但無權把法律問題提交給聯邦法院。
“法律問題也沒有在高庭被(上訴人)提及,更何況是申請移交給聯邦法院。”
上訴庭隨後擇定於9月25日,審理旺吉針對沙亞南高庭於2019年7月判處1年監禁所提出的上訴。
此前,高庭允許檢方的交叉上訴,把沙亞南地庭2018年4月9日判處的刑罰,從監禁9個月加長至1年。
高庭準旺吉暫緩執行刑罰
無論如何,高庭批准旺吉暫緩執行刑罰的申請,等待上訴結果。
旺吉是是於2012年11月在臉書上載一個教課影片,涉嫌侮辱雪州蘇丹沙拉弗丁殿下,而遭伊斯蘭組織報案檢舉,並被在煽動法令下被控。
根據1948年煽動法令第(4)(1)(c)條文規定,初犯者最高罰款為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再犯最高可被判5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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