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6日訊)“這一次(違反交通條例接罰單),真的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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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民於本月14日分享自己因開車使用手機,被警方開罰單後,需要親自上庭的經歷,僅僅只是個交通罰單,但整個法庭程序耗時8個小時。
她表示,很多人不怕中罰單,認為錢能解決的事就不是問題,而自己也是得到了無數次罰單後也不怕的人。
“這一次,真的怕到了。這個罰單是要你本人上法庭的,可以選擇不去,準備吊銷駕照而已。”她在上法庭之前感覺到害怕,不諳馬來文的她,不知法官會詢問什么。
她指出,交警是不會突然捉那些開車用手機的人,一定是在塞車時段觀察了很久,很肯定駕駛者在使用手機後才會出現,屆時也無需強詞奪理解釋一大堆。
她也提到,有些人會覺得自己的車鏡貼紙很黑,不容易被發現,但實際上攝錄機是從車頭大鏡拍攝的。
“畢竟駕車玩手機真的很危險,我只好默默的給身份證認(錯)了!”
她提醒,當場接獲的罰單不能隨意丟棄,因為罰單會註明上庭的時間和地點, 上庭需要用到。
她強調,罰單是不會在陸路交通局的手機應用程式上顯示的,意味著當事人必須親自上庭面控。
她說,本身的罰單是在6月獲得,但被安排在8月上庭,期間詢問了很多朋友能不能不上庭解決,但答案是沒有。
她指出,開庭時間是上午8時,自己在清晨6時30分出門,在登記報到後就一直等,等到上午10時被帶到法庭外的走廊繼續無止境的等,即便進入庭內見到法官也需要一直等,期間還不能按手機、不能講話。
“終於等到中午12時喊我的名字,叫我站在法官前面。第一句先問‘你認罪嗎?’
要認! 錯了就要認。馬來西亞還是很民主的,認了還是會給你話語權 。
“我除了道歉也不懂要說什麼了,從原本1000令吉的罰單降至250令吉。但認罪後,我還要繼續在法庭外面沒有冷氣的地方等,不能亂跑。”
她說直到交付罰款,整個過程耗時8個小時,更開玩笑說“自己都要跟法官交朋友了”。
她也提醒,最好是穿長褲、包鞋和長袖有領的衣服。
她的貼文獲網民廣泛流傳及討論,截至16日中午12時30分,已有超過4000次分享;不少網民也以此警惕駕駛者,小心駕駛,更不要駕駛中玩手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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