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訊)涉嫌偽造文件和洗黑錢的10名男女各別通過視訊面控,其中一人已聘請律師,另六人有意抗辯,其餘則未表態是否認罪。
《聯合早報》報道,國家法院昨天晚上8時10分左右特別開庭,10名涉案男女各別通過視訊面控,整個過程超過兩個小時半,直到晚上10時40分左右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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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出,有證據顯示涉案10人的罪行是有關聯的,因此要求法官繼續還押被告,避免他們有機會保釋在外互相串通或破壞證據。
控方也指出,由於目前正處於初步調查階段,當局須要進一步扣留他們進行問話和取證。
10人中,只有被告萬水明聘請了律師,其餘九人則沒有代表律師。
在面控的過程中,有六名被告表示不打算認罪,並有意聘請律師或要求保釋。
其中,被告蘇海進在庭上否認拒捕逃跑。他聲稱當時房門外有一群人敲門,但他不知道是警察。他從洋房二樓往外看是想查看來者身份,卻不慎跌落受傷,手腳骨折。
他解釋並非意圖逃跑,後來也極力配合調查。法官打斷他的話,指出他可以在下次案件過堂時再作出陳詞。
庭上並未透露這10名男女的關係,但被告張瑞進透露自己和林寶穎是情侶關係。
控方認為張瑞進和林寶穎有串謀的可能,有必要將兩人關押進行調查。
張瑞進則稱自己患有嚴重焦慮症,並有自殺傾向,要求法官批准保釋。他也提議法庭可以繼續還押林寶穎,這樣一來他和林寶穎就不可能有機會在庭外串供,但法官最終拒絕他的請求。
法官最終諭令10名被告還押在中央警署一週,期間允許被帶出警署助查,案展8月23日過堂。
根據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犯者一旦罪名成立將面對罰款最高50萬新元,或坐牢最長10年,或兩者兼施。
偽造文件者若罪成則將面對最長四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至於偽造文件意圖欺騙的罪名,一旦罪成將面對最長10年監禁,外加罰款。
在刑事法典225B條文下,若拒捕罪名成立,將面對最長一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部分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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