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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32am 17/08/2023

罗斯玛

取回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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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瑪獲准第4度暫時取回護照 去新加坡探望女兒

罗斯玛获准第4度暂时取回护照 去新加坡探望女儿
羅斯瑪獲准第4度暫時取回護照,以前往新加坡探望即將臨盆的女兒諾雅娜及家人。(林明輝攝)

(布城17日訊)上訴庭今天批准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第4度暫時取回護照,以前往新加坡探望即將臨盆的女兒諾雅娜及家人。

這是由法官拿督哈達麗雅為首的三司做出的裁決,兩名法官是拿督阿茲曼和拿督阿茲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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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瑪是在8月11日通過阿克伯丁與夥伴律師樓入稟申請通知書。

羅斯瑪在通知書中說,她將在本月18日至23 日、本月26日至9月6日,以及9月9日至10月 31日前往新加坡。

她提到,她將回國出席太陽能項目弊案的上訴審訊。早前,上訴庭擇定9月18日進行案件管理。

羅斯瑪說,迄今她不曾在無故或沒有合理的理由之下,在案件過堂及審訊期間缺庭。

法庭之前在2021年10月15日首次批准羅斯瑪暫取護照的申請,以探望在新加坡生下第二胎的諾雅娜,並在今年3月21日探望身體不適的外孫,以及在6月15日探望女兒。

諾雅娜與哈薩克斯坦國籍的達尼亞婚後在新加坡定居,這是她懷的第三胎,預產期在本月28日。

去年9月1日,高庭裁決羅斯瑪(71歲)在太陽能弊案中的3項貪汙控狀罪成,宣判她監禁10年及罰款9億7000萬令吉,若無法繳還罰款,則須以坐牢30年取代。

不過,高庭批准羅斯瑪在提出上訴期間,暫緩執行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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